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9

339.⑹娶数个妻子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真实的基督教 #501

501.如今有人会问

501.如今有人会问,神迹为何不像从前那样发生?因为人们以为,若有神迹奇事发生,人人都会发自内心承认它们。神迹之所以不像从前那样发生,是因为神迹属强迫,会夺去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将人从一个属灵人变成一个属世人。在基督教界,由于主的降临,人皆有能力变得属灵,并且唯有通过主经由圣言才能变得属灵。但是,如果人通过神迹被引导相信,那么他变得属灵的能力就会被摧毁。就像我刚才说的,神迹会强迫人,并夺去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在这类事上,凡被迫所做的一切事都居于属世人,可以说向属灵人关上了门。而属灵人才是真正的内在人,这会剥夺人在清晰的光中看到真理的所有能力,致使此后人只能通过属世人推理属灵事物,而属世人看待真正的属灵事物都是前后颠倒的。
然而,主来之前行神迹,是因为那时教会里的人都是属世人,所以不能向他们泄露属内在教会的属灵事物,否则,他们一早就亵渎了。因此,他们的一切敬拜都限于仪式,用来代表和象征教会的内在事物;要引导这些人执行这些仪式,唯有通过神迹奇事。由于这些代表行为都有属灵的内在,所以有时甚至用神迹也不能奏效。这一点从旷野中的以色列人明显看出来:尽管他们在埃及看到那么多神迹,后来在西乃山上看到了最大的神迹,然而,摩西仅仅离开一个月,他们就围着金牛犊跳舞,叫喊说是它领他们出埃及。他们在迦南地的行为也如出一辙,尽管他们见证了以利亚和以利沙所行的大奇迹,并适时见证了主所行的真正神迹。
如今神迹不再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教会因声称人本身无助于信的获得、皈依,或整个的救赎(参看464节)而剥夺了人的一切自由意志。凡相信这一点的人,都变得越来越属世;而属世人,如前所述,看待一切属灵事物都是前后颠倒的,以致他在思维上反对它。在这种情况下,人心智的高层区域,就是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主要居所,由此被关闭了。看似由神迹所确证的属灵事物占据了心智的低层区域或纯属世区域,而关于信、皈依、救赎的谬念就在这个区域之上,结果就使撒旦居上,天使居下,好比秃鹰住在母鸡上面。用不了多久,撒旦就会毁掉门闩,怒气冲冲地扑向在它们下面占据低层的属灵事物,不但否认它们,还会诅咒和亵渎之。由此导致的后果就是,人后来的景况比之前更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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