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486.预定论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因为它脱胎于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并且没有选择权的信念。预定论既出身于这种教义,也出身于这一信念,即:人的皈依如同死物,因他就像一根木头,故没法分辨出他这根木头到底被恩典复活了没有。据说,拣选纯粹出于神的恩典,人的一切行为完全排除在外,无论这行为源于人的属世力量,还是源于人的理性。何地何时被拣选全在于神的意愿,因而仰赖祂的美意。作为其证据随信而来的行为,在反思者的眼里,就像肉体行为,而产生它们的灵,并未显明它们的来源,只是使它们成为恩典或美意的对象,就像信本身一样。
由此清楚可知,当今教会关于预定论的教义从这种信念发出,就像幼苗从它的种子发出一样。我可以断定,预定论从该信念流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后果。这种后果首先出现在预定论者身上,接着就是郭查克,再后来是加尔文及其信徒,最后通过多特会议被确定下来。然后,预定论如同一面宗教旗帜,确切地说,如同刻在雅典娜盾牌上的蛇发女妖或美杜莎的头,被堕落前预定论者与堕落后预定论者们引进教会。
但是,还能想出比这更恶毒的事吗?关于神,还有比相信人类中的某些人注定被咒诅更残忍的事吗?相信作为爱本身和仁慈本身的主,愿意众人为地狱而生,或无数人生来注定为魔鬼和撒旦,而祂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不会凭其无限的神圣智慧规定,凡生活良善且承认神的,必不被丢进永火和折磨当中,这难道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信条吗?事实上,主就是所有人的创造者和救主,唯独祂引领所有人,不愿一人死亡。所以,还有比相信或认为祂统治并看顾下的国民和百姓注定作为猎物被交给魔鬼,以填饱牠们的肚腹更骇人的事吗?但这正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而新教会的信仰则憎之如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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