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475.为了解何为自由意志及其性质,有必要了解它的源头。主要是通过了解它的源头,使人们不仅可以知道的确存在自由意志这回事,还能了解它的性质。自由意志源于灵界,也就是主保守人心智的地方。人的心智就是他死后继续活着的灵;人的灵始终和灵界的同类灵相伴,同时藉着包裹它的肉身与世人同在自然界。人并不知道,就其心智而言,他住在灵人中间,因为在灵界与他相伴的灵人以属灵的方式思考和交谈,而他自己的灵,只要尚在肉身,就以属世的方式思考和交谈。属世人无法理解或领悟属灵的思维和言谈,反之亦然。这就是为何灵人无法被看到的原因。然而,当人的灵和灵界的灵人来往时,他也与他们一同处于属灵的思维和言谈,因为人的心智内在是属灵的,外在是属世的;故,他藉其内层与灵人交流,藉其外层与世人交流。人正是通过这种交流感知事物,并对它们进行分析思考。若没有这种交流,人的思维不会超越动物,或与动物无异;若切断他与灵人的一切联系,他立刻就会死亡。
为理解人如何被保守在天堂与地狱中间,从而处于属灵的平衡,由此获得自由意志,有必要简要解释一下自由意志的源头。灵界由天堂和地狱组成;天堂在头上,地狱在脚下,不过并非在世人所居地球的中心,而是在灵界的陆地下面。这些陆地也具有属灵的源头,因而不在空间之内,尽管有空间的表象。
天堂和地狱之间有一个巨大的空隙,在身处其中的人看来,它就像一个圆球。大量的恶从地狱散发升腾,流入这个空隙;而另一方面,大量的善也从天堂向下流入其中。这就是亚伯拉罕向地狱的财主所描述的“深渊”:
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他们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每个人就其灵而言,都处于这个空隙的中间,仅仅为了人可以拥有自由意志。
这个空隙如此巨大,在身处其中的人看来,就像一个大世界,故被称为灵人界。而且,它遍满灵人,因为每个人死后先到这里,在此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好准备。他在此身处灵人之列,与他们交往,和以前与世人交往一样。这里没什么炼狱,它不过是罗马天主教徒杜撰的传说而已。我在《天堂和地狱》一书(1758年出版于伦敦,421-535节)详细论述了灵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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