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412.那些不知道“邻舍”的真正含义之人以为“邻舍”是个体的人,对仁慈便是爱邻舍。然而,邻舍与爱邻有更广泛的含义,随着人数的增加而上升到更高层次。谁不明白,爱团体中的许多人比起只爱团体中的一个人更是爱邻舍?因此,或大或小的社群也是邻舍,因为它由若干人组成。由此可知,凡爱社群的人也爱其成员,以至于若他盼望社群好并向其行善,也会为社群的各个成员这样考虑。一个社群类似于一个人,属于社群的那些人仿佛形成一具身体,其彼此的差异则如同身体各部位的差异。主,以及主引导下的天使在俯视大地时,看到的是一个人形的整个社群,这个人的形像取决于社群成员的性质。我也得以看到天堂中的某个社群,它看似一个人,具有和世人一样的身量。
比起对一个单独或个体的人之爱,对一个社群的爱是更为完全的对邻之爱。这从以下事实显而易见:主管人员根据自己所负责社群的规模而被授予更高头衔,他们所享受的荣耀与他们所履行的服务成正比。世上的职位也有高低不等的等级头衔,这取决于他们治理社群范围的大小,国王治理的范围是最广的;每个人则根据其职位的重要性和服务所行的良善而得到奖赏、荣耀和全体的爱。
不过,现今的统治者们没有对邻舍的爱,也能履行有用的服务,为自己的社群着想,如那些为了这个世界、自我,或为了表面形像,或为了他们看似好的统治者,配得上更高地位而履行服务、为他人利益着想的人。这类统治者在世上无法辨别,但在天堂可以。因此,那些出于爱邻履行有用服务的人也会成为天堂社群的统治者,享受显赫与荣耀。不过,他们的心不在于此,而在于他们所履行的服务。然而,那些被物欲或我欲驱使履行有用服务的人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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