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9

339.⑹娶数个妻子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真实的基督教 #331

331.恶与善无法共

331.恶与善无法共存,恶越被移除,善越被关注并感觉为善。这是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放射出自己爱的气场。这气场向四围散发,并对感染其他人,使他们类似或不类似这个人。正是这些气场将善者与恶者分开。自然界中有许多事可以说明,在认识、感受和热爱良善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例如:人无法拜访与美洲豹或黑豹共处一室的人(他本人则与它们一起安全生活,因为他饲养它们),除非这些野兽被移走。
若被邀请与国王或王后一起用餐,谁不会在出席之前先洁净自己的脸和手?结婚后携新娘进洞房之前,谁不先洗个澡、换上结婚礼服?在获得纯金和纯银之前,谁不先用火炼矿、除去渣滓?在收粮入仓之前,谁不先将稗子从小麦中分离出去?或在将大麦收回家里之前,谁不先用脱粒机脱去大麦的麦壳?
在生肉能食用并摆到餐桌上之前,谁不先将生肉进行烹调?谁不会抖落果园叶子上的虫子,以免叶子被吃光、果实被毁坏?谁不嫌恶房间或大厅里的灰尘,然后打扫干净,尤其期待王子或公主驾临之时?谁会喜欢并愿意娶一个浑身是病、满身疙瘩斑点的少女,无论她脸上的粉有多厚,穿着多华美,并竭力以称赞恭维来打动他?
人当洁除邪恶,而不是等主为他直接做这事。这就好比一个仆人满脸满身油烟粪污脏兮兮跑进来,来到他主人面前说:“我主,请洁净我。”主人岂不对他说:“你这个蠢材!你在说什么?看,这里有水、肥皂和手巾,你自己没手没能力去用吗?自己洗去!”所以,主神会说:“洁净的工具,我已经给你们了,意愿和能力也给你们了;因此,把我的这些恩赐和天赋当成自己的东西来用,你们就会洁净”等等。
主教导我们说,外在人要得洁净,不过是藉着内在人得洁净,请从头至尾参看马太福音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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