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9

339.⑹娶数个妻子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真实的基督教 #241

241.在天堂,圣言

241.在天堂,圣言是以属灵的风格写成的,而属灵的风格与属世的风格迥然不同。属灵的风格纯由字母组成,每个字母都表示某种特定意义。字母之上和之间都有虚线、曲线和点,用来增强意义。属灵国度的天使所用的字母类似于我们世上的印刷体;而属天国度的天使所用的字母在有些情况下就像阿拉伯字母,有些情况下则像古希伯来字母;不过,它们上下弯曲,并且上面、之间和里面标有点。甚至每一个点都包含某种完整意义。这就是天使文字的性质,对他们来说,圣言中的人名和地名都是用符号来表达的,智者能借此理解每个名字的属灵和属天之义。如摩西表示通过他写成的神之圣言,该圣言通常被称为历史圣言;而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分别表示主的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亚伦”表示主的祭司职份;“大卫”表示主的王权;雅各众子的名字,或以色列十二支派表示与天堂和教会相关的各种意义;主十二门徒的名字意义也一样;“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取自圣言的教义;“迦南地”表示教会本身;那里约旦河两岸的地方和城市表示属于教会及其教义的各种事物。数字也是如此,天上的圣言词汇中甚至找不到数字,取代而之的是这些数字所对应的事物。由此可见,天上的圣言在字义上类似我们的圣言,同时与其对应;故它们为一。
值得注意的是,天上的圣言就是这样写成的,以至于简单人以简单的方式来理解,智慧人以智慧的方式来理解。因为如前所述,字母上面有用来增强意义的曲线和点,简单人注意不到它们,也不了解它们;但智慧人却能留意它们,并照其智慧的程度,甚至智慧的最高程度而赋予它们意义。所有大型社群都有经由受主启示的天使所写的圣言复本,它被保存在他们的圣所中,免得圣言的一点一划在别处被更改。我们世人所拥有的圣言与天上的圣言在这方面很相似,即:在世上,简单人也是以简单方式、智慧人以智慧方式来理解圣言的,只是这种情形发生的方式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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