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109.主来之前,所有教会都是代表性的教会,他们只能在阴暗处看见神圣真理。主降世后所建立的教会就在光中看见,确切地说,能够看见神圣真理。二者之别犹如晚上和早晨之别。同样,在圣言中,主来之前教会的状态被称为晚上,主来之后其状态被称为早晨。主降世之前与教会成员同在,不过,仅通过代表祂的天使间接同在。但祂自到来后,便与教会之人直接同在,因为祂在世时也披上神性属世层,祂在这神性属世层中与人同在。主的荣耀是其人性的荣耀,也就是祂在世时所披戴之物;主所荣耀的人性就是这神性属世层。这一真理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主带着在世时所具有的整个躯体从坟墓中复活,并未在坟墓中留下什么,故祂从坟墓中自初至末带走了这神性属世层本身。所以,复活后,当祂的门徒以为他们看见的是鬼魂时,祂对他们说: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实在是我;摸我看看,魂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路加福音24:37,39)
由此清楚可知,祂的属世身体已藉着祂的荣耀而变成神性了。故保罗说: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约翰一书:
耶稣基督,神的儿子是真神。(约翰一书5:20)
天使由上述经文清楚知道,在整个灵界,唯独主是完全的人。
在教会,众所周知,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的一切敬拜纯粹是外在的,预示了主所揭开的内在敬拜。因此,主来之前的敬拜仅仅是以适当模式代表真敬拜的象征和轮廓。古人的确看见过主本人,因为祂曾对犹太人说:
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约翰福音8:56,58)
但由于那时主只是通过天使被代表,故犹太人教会中的一切都变成代表物;但主降世之后,那些代表就不存在了。其深层次的原因是,主在世时也披上一个神性属世层,藉此不仅照亮内在人,即属灵人,还照亮外在人,即属世人。若非这二者同时被照亮,人可以说就处在阴暗中。而当这二者皆被照亮时,他可以说处在白昼之光中。因为唯独内在人被照亮,而外在人未被照亮,或唯独外在人被照亮,而内在人未被照亮,就如同一个人睡觉作梦,一醒来仍记得他的梦,并由此得出各种结论,但这些结论全都是虚幻。或他就象一个人在梦游,自以为所看见的物体是在大白天看到的。
主来前后教会状态的区别,还好比在夜里就着星月之光看书的人和在阳光下看书的人。显而易见,在仅仅发白的星月之光下看书容易出错,而在火焰般的阳光下看书则很清晰。故,关于主,我们读到:
以色列的神说,以色列的磐石告诉我说。祂必像日出的晨光,如无云的清晨。(撒母耳记下23:3,4)
以色列的神和以色列的磐石表主。别处说到:
当耶和华缠裹祂百姓的损处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这是对主来后教会状态的描述。简言之,主来之前教会的状态好比老妪,脸上涂脂抹粉,并因粉底的光泽而自认为很漂亮。而主来之后教会的状态则好比少妇,因肤色天然的亮泽而美丽动人。再者,主来之前教会的状态好比橙子、苹果、梨子或葡萄等的果皮,以及皮的味道。而主来之后教会的状态则好比这些果肉及其味道等等。这皆因主也披上了神性属世层后,既照亮内在人,即属灵人,也照亮外在人,即属世人。若仅内在人被照亮,而外在人未被照亮,就会有阴影。仅外在人被照亮,而内在人未被照亮,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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