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9.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照主的话说,凡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就犯了属世的通奸。祂规定,人不可休妻,因为他们自起初就被造为一体;凡没有正当理由休妻另娶的,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3-11)。因此,凡未休妻,而是留着她又另娶的,更是犯通奸。主对婚姻所规定的这条律法有一个源于属灵婚姻的内在因素;因为凡主所说的话本身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下面这句话的含义: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这句话的灵义是: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了主与教会的婚姻,同样亵渎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亵渎了圣言,以及与圣言同在的教会。亵渎这些就犯了属灵的通奸。出于圣言亵渎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就对应于通奸,因此,这是属灵的通奸;对此,可参看《揭秘启示录》(134节)一书中的论证。歪曲良善与真理也一样,只是没那么严重。
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主与教会的婚姻,是因为神性婚姻与基督徒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对此,参看83-102节)。如果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这种对应关系就被彻底摧毁;当它被摧毁时,这个已婚之人就不再是一个基督徒了。对基督徒来说,一夫多妻的婚姻之所以亵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地上的婚姻就源于这属灵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不同于其他民族的婚姻就在于此,即:正如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它们成为一体,丈夫与妻子同样如此。因此,一个基督徒若把一个妻子加到另一个妻子上,就会使自己里面那属灵的婚姻分裂,因而会亵渎其婚姻的源头,以至于犯下属灵的通奸。关于地上婚姻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可参看前文(116-131节)。一个基督徒之所以会通过一夫多妻的婚姻亵渎圣言与教会,是因为就本身而言,圣言是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教会只要建立在圣言的基础上,同样如此(参看128-131节)。
既然一个基督徒因认识主而拥有圣言,既然主通过圣言将教会安置在他里面,那么显而易见,他比非基督徒更能重生,从而变得属灵,获得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这二者是连在一起的。既然在基督徒当中,那些娶数个妻子的人不仅犯了属世的通奸,同时还犯了属灵的通奸,那么可知,死后,一夫多妻的基督徒所受的刑罚比仅犯属世通奸的一夫多妻者还要严重。当我打听他们死后的状况时,得到的答复是:天堂向他们完全关闭;他们在地狱中看似躺在盛有热洗澡水的浴缸里。从远处看,他们就是这样子,即使他们正站着行走。我被告知,这是他们内在疯狂的结果。其中有些人被投入位于他们世界边缘的深渊。
SS6.从主依次发出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被称为属天层,是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被称为属灵层,是神性真理;属世层是这两者的产物,是它们在最低层或最表层的一个综合体。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就是构成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天层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就是构成第二层或中间层天堂的天使,处于从主发出、被称为属灵层的神性,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但世上的教会之人处于神性属世层,也是从主发出的。由此可推知,神性在从主发出直到其最低层或最表层的过程中,是通过三个层级降下来的,被称为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从主降至人类的神性是通过这三个层级降下的;当降下来时,它包含这三个层级在里面。一切神性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当在它的最低层级中时,它便存在于其完全之中。这就是圣言。它在其最低层或最表层的意义上是属世的;在其内在意义上是属灵的,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是属天的,在每种意义上都是神性。圣言就具有这种性质,这一点并未在它的字义,也就是属世意义上显现,因为迄今为止,这个世界上的人对天堂一无所知,因而对属灵层和属天层一无所知,故对这两个层级与属世层级之间的区别一无所知。
注:天堂由两个国度构成,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20—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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