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7

337.⑷因此,真正

337.⑷因此,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一切幸福只能被赐给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如它的专题章节(4章57-73节)和随后描述其本质的章节所述,婚姻之爱之所以只在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当中才有可能,是因为主是这爱的唯一源头,别处的人对主没有这样的认识,以至于知道祂能作为神被靠近。还因为对每个个体来说,这爱取决于他里面的教会状态(130节),教会的纯正状态唯源于自主,因而只在那些从主接受它的人里面。这两个条件是这爱的初始、引入和稳固,这一点早就通过大量清晰、确凿的证据得以证实了,因此完全没必要再补充什么。然而,在基督教界,真正的婚姻之爱极其罕见(58—59节);这是因为在那里,很少有人靠近主;其中包括一些相信教会,却不照它的教导生活之人;更不用说《揭秘启示录》一书所披露的许多事了,该书充分描述了当今基督教会的状态。尽管如此,这一真理,即:真正的婚姻之爱只在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当中,依旧是正确的。也正因如此,一夫多妻从基督教会被彻底逐出。这个真理也是出于主的圣治,这对那些正确思考圣治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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