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7.⑷因此,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一切幸福只能被赐给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如它的专题章节(4章57-73节)和随后描述其本质的章节所述,婚姻之爱之所以只在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当中才有可能,是因为主是这爱的唯一源头,别处的人对主没有这样的认识,以至于知道祂能作为神被靠近。还因为对每个个体来说,这爱取决于他里面的教会状态(130节),教会的纯正状态唯源于自主,因而只在那些从主接受它的人里面。这两个条件是这爱的初始、引入和稳固,这一点早就通过大量清晰、确凿的证据得以证实了,因此完全没必要再补充什么。然而,在基督教界,真正的婚姻之爱极其罕见(58—59节);这是因为在那里,很少有人靠近主;其中包括一些相信教会,却不照它的教导生活之人;更不用说《揭秘启示录》一书所披露的许多事了,该书充分描述了当今基督教会的状态。尽管如此,这一真理,即:真正的婚姻之爱只在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当中,依旧是正确的。也正因如此,一夫多妻从基督教会被彻底逐出。这个真理也是出于主的圣治,这对那些正确思考圣治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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