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6

336.⑶唯有主才能

336.⑶唯有主才能赐下这一切,它们仅被赐给那些单单靠近祂,同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这一点在前面多处已说明;对此,需要补充的是:这一切祝福、幸福和快乐只能由主赐下,所以不要靠近其他人。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若不藉着祂,从来没有人看见神的形像,听见祂的声音(约翰福音1:18;5:37;14:6-11);既如此,还要去靠近谁呢呢?从圣言中的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明显可知,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就是人类婚姻的唯一起源,唯独从祂发出。由此可知,除了那些靠近祂的人外,这爱及其各种幸福不会被赐给其他人;它被赐给那些照祂诫命生活的人,因为祂通过爱与他们联结(约翰福音14:21-24)。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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