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5

335.⑵唯有与一位

335.⑵唯有与一位妻子,属天的祝福,属灵的幸福和属世的快乐才能存在,它们自起初就被提供给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我们之所以说属天的祝福,属灵的幸福和属世的快乐,是因为人的心智被分成三个区域,其中最高区域被称为属天的,第二个区域被称为属灵的,第三个区域被称为属世的。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这三个区域是开放的,流注照着它们的开放程度依次降下来。这爱的魅力在最高区域是最杰出的,它们被感觉为祝福;在中间区域次之,被感觉为幸福;最后在最低区域被感觉为快乐。这些魅力是存在的,并能被觉察和感受到,这一点从描述它们的记事明显看出来。

所有这些幸福自起初就被提供给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这是因为主里面有无限祝福。祂本身是神性之爱,爱的本质就是愿意与它所爱的另一个人分享它所拥有的一切美好。因此,主创造了这爱连同人类,并将接受和感知这些美好的能力铭刻在它上面。谁会如此愚钝或疯狂,以至于看不出主把尽可能被赐下的一切祝福、幸福和快乐赋予某种爱?


真实的基督教 #576

576.重生由主通过

576.重生由主通过仁与信实现,这一点从关于仁与信那两章的阐述可推知,特别是其中的以下内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像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像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仁与信这二者就是所谓的方法,因为它们将人与主联结起来,使得仁成为仁,信成为信。若人不参与自己的重生,这种结合无法实现;这就是为何我们说要加上人的合作。前几章数次提及人与主的合作,但由于人类心智就是这样的构成,以致它只会觉得这种行为是这个人凭自己的能力实现的,故有必要再次说明这个主题。
一切动作,因而一切行为皆有一个主动者和一个被动者;也就是说,主动者起作用,被动者通过主动者起作用,因此一个行为由这二者产生,好比磨面机被轮子驱动,马车被马拉动,还好比动作来自努力,结果来自原因,死的力量来自活的力量,大体上好比工具受原理驱动(as the instrument is moved by the principal)。众所周知,这二者一起产生一个行为。至于仁与信,主起作用,人通过主起作用,因为主的主动就在人的被动里面;因此行动正确的能力来自主,由此行动的意愿好像是人的,因为人享有自由意志,能凭自由意志与主行如一体,从而与主结合,或凭地狱的力量,也就是外来的力量行动,从而与主分离。此处的合作就是指人的行动与主的行动和谐一致。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点,我将通过如下对比进一步说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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