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5

335.⑵唯有与一位

335.⑵唯有与一位妻子,属天的祝福,属灵的幸福和属世的快乐才能存在,它们自起初就被提供给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我们之所以说属天的祝福,属灵的幸福和属世的快乐,是因为人的心智被分成三个区域,其中最高区域被称为属天的,第二个区域被称为属灵的,第三个区域被称为属世的。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这三个区域是开放的,流注照着它们的开放程度依次降下来。这爱的魅力在最高区域是最杰出的,它们被感觉为祝福;在中间区域次之,被感觉为幸福;最后在最低区域被感觉为快乐。这些魅力是存在的,并能被觉察和感受到,这一点从描述它们的记事明显看出来。

所有这些幸福自起初就被提供给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这是因为主里面有无限祝福。祂本身是神性之爱,爱的本质就是愿意与它所爱的另一个人分享它所拥有的一切美好。因此,主创造了这爱连同人类,并将接受和感知这些美好的能力铭刻在它上面。谁会如此愚钝或疯狂,以至于看不出主把尽可能被赐下的一切祝福、幸福和快乐赋予某种爱?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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