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3

333.⑴唯有与一位

333.⑴唯有与一位妻子,真正的婚姻之爱,随之真正的婚姻友谊、信任、性能力,以及使二人成为一体的那种心智联结才能存在。我在前面数次指出,如今,真正的婚姻之爱如此罕见,以致人们普遍不知道它的存在。然而,我已经证明,它的确存在(参看有关该主题的第4章,以及随后章节的各个地方)。此外,谁不知道有这样一种爱情存在:它在卓越和快乐上远远胜过其它一切爱,以致它们相对来说微不足道?经验表明,爱情超越自我之爱、尘世之爱,甚至超越对生命的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不是有屈膝下跪,将她奉为女神,对她百依百顺,如同最卑微的仆人的吗?这说明爱情超越自我之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倘若拥有财富,不是有视它们,甚至视巨额财富如无物,为之挥金如土的吗?这说明爱情超越尘世之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若对方没有答应他们的乞求,不是有视生命如草芥,痛苦得要死的吗?以下事实见证了这一点:许多情敌会决斗至死。这说明爱情超越对生命的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不是有因遭到拒绝而发疯的吗?

从这爱在许多人当中开始的方式,谁不能理性推论出,这爱因其本质而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远远胜过其它一切爱?人的灵魂就在它里面,并向他所渴望、乞求的这个女人许下永恒祝福的诺言。除了他已经把自己的灵魂和内心献给一个女人外,无论往何处寻找,谁能看出任何其它原因?事实上,一个陷入爱河的男人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有机会从所有女性中挑选最高贵、最富有、最漂亮的女人,也会放弃这个机会,坚持自己所选的那一位,因为他的心唯独属于她。亲爱的读者,说了这么多,是为了叫你们承认,具有这种超越品质的婚姻之爱是存在的;并且当唯独爱整个异性当中的一位女人时,它就会存在。

理解力若得到充分培育,能敏锐看出事物之间的联系,难道不能由此推论出,若爱者发自灵魂和至内在持之以恒地爱着同一个女人,就会获得他在同意之前,以及同意之时所许下的永恒祝福?前面已说明,他若靠近主,并在祂的引导下过一种真正的宗教生活,就会实实在在获得它们。除了主以外,谁还能从高处进入人的生命,赐下内在的天上喜乐,并把它们依次传到随后的各个阶段?当祂同时也赐下持续不断的性能力时,更是如此。仅仅因为这样的爱不在自己身上,或不在这个或那个人身上就断定它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这种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真实的基督教 #457

457.那些只拜神,

457.那些只拜神,却不行出仁爱的好行为之人的情形则不同。这些人就象那些背约之人。而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分别敬拜每一个神之人的情形也不同;还有那些只靠近神,却不靠近处于其人身中的神之人的情形又不同。这些人就是那“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羊圈”的人(约翰福音10:1)。那些通过确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的情形亦不同。所有这些人都不会与神结合,故没有得救。他们的仁爱无非是不正当的仁爱,这种仁爱不会实现面对面的结合,只会带来背对背的结合。
有必要简要说说这结合是如何实现的。 神流入人对祂的理解力中,带来对神的承认,同时赐下祂对人类的爱。若人只接受前者,而不接受后者,流注只能到达他的理解力,而到不了他的意愿,他仍停留在对神的理解力中,而缺乏对神的内在承认,因此他的状态类似冬天花园的状态。但是,若二者都接受,流注就会到达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理解力,从而占据他的整个心智。这时,他就会拥有对神的内在承认,这种承认会给他对神的理解力带来生命;他的状态类似春天花园的状态。
结合是通过仁爱实现的,因为神爱每个人;由于祂无法直接向人行善,而只能间接通过其他人,故祂会将自己的爱呼入人里面,就象祂将对小孩子的爱呼入其父母里面一样。凡接受这爱的人都会与神结合,并通过神的爱去爱他的邻舍。在人里面,神的爱就包含在他对邻舍的爱里面,正是这爱赋予他行动的意愿和能力。
由于没人能行出善事,除非在他看来,他的能力、意愿和行为似乎出于他自己,故这种表象被赐予了他;当他貌似自主自由行善时,这善就会归给他,被当作是实现结合的互动行为。这就象主动和被动之间的关系,被动的合作是通过被动中的主动产生的。或象行为中的意愿,言语中的思维,和作用于这二者至内层的灵魂。或象动作中的努力;以及种子的繁殖力,它从内作用于树液,使树生长,直到结出果实,并通过果实产出新种子。或象光照射到宝石上,而光的反射则取决于它所照射部分的质地,从而产生各种颜色,这些颜色看似属于宝石,而事实上是光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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