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3

333.⑴唯有与一位

333.⑴唯有与一位妻子,真正的婚姻之爱,随之真正的婚姻友谊、信任、性能力,以及使二人成为一体的那种心智联结才能存在。我在前面数次指出,如今,真正的婚姻之爱如此罕见,以致人们普遍不知道它的存在。然而,我已经证明,它的确存在(参看有关该主题的第4章,以及随后章节的各个地方)。此外,谁不知道有这样一种爱情存在:它在卓越和快乐上远远胜过其它一切爱,以致它们相对来说微不足道?经验表明,爱情超越自我之爱、尘世之爱,甚至超越对生命的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不是有屈膝下跪,将她奉为女神,对她百依百顺,如同最卑微的仆人的吗?这说明爱情超越自我之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倘若拥有财富,不是有视它们,甚至视巨额财富如无物,为之挥金如土的吗?这说明爱情超越尘世之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若对方没有答应他们的乞求,不是有视生命如草芥,痛苦得要死的吗?以下事实见证了这一点:许多情敌会决斗至死。这说明爱情超越对生命的爱。古往今来,渴望并乞求某个女人成为自己新娘的男人,不是有因遭到拒绝而发疯的吗?

从这爱在许多人当中开始的方式,谁不能理性推论出,这爱因其本质而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远远胜过其它一切爱?人的灵魂就在它里面,并向他所渴望、乞求的这个女人许下永恒祝福的诺言。除了他已经把自己的灵魂和内心献给一个女人外,无论往何处寻找,谁能看出任何其它原因?事实上,一个陷入爱河的男人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有机会从所有女性中挑选最高贵、最富有、最漂亮的女人,也会放弃这个机会,坚持自己所选的那一位,因为他的心唯独属于她。亲爱的读者,说了这么多,是为了叫你们承认,具有这种超越品质的婚姻之爱是存在的;并且当唯独爱整个异性当中的一位女人时,它就会存在。

理解力若得到充分培育,能敏锐看出事物之间的联系,难道不能由此推论出,若爱者发自灵魂和至内在持之以恒地爱着同一个女人,就会获得他在同意之前,以及同意之时所许下的永恒祝福?前面已说明,他若靠近主,并在祂的引导下过一种真正的宗教生活,就会实实在在获得它们。除了主以外,谁还能从高处进入人的生命,赐下内在的天上喜乐,并把它们依次传到随后的各个阶段?当祂同时也赐下持续不断的性能力时,更是如此。仅仅因为这样的爱不在自己身上,或不在这个或那个人身上就断定它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这种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真实的基督教 #256

256.我们举例说明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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