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5章 一夫多妻
332.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被完全定罪,彻底逐出。谁也调查不出它的原由,无论他在敏锐洞察这类问题上多么有天赋,除非他首先接受以下教导:真正的婚姻之爱是存在的;这爱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甚至在两个配偶之间也只能被主赐下;天堂及其一切幸福都被铭刻在这爱上。除非这些事实先被了解,可以说充当奠基石,否则,心智凭理解力寻求获得令它满意的理由,并如房屋倚靠其基石或地基那样倚靠它们来解释为何一夫多妻从基督教界被逐出,是徒劳的。众所周知,一夫一妻的婚姻建立在主圣言的基础上,即: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自起初,就是自婚姻创立就规定,两个要成为一体。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3-11)。
尽管主将基于神性律法的这条规定铭刻在婚姻上,但理解力若不能凭其推理能力找到支持它的某种证据,就会以它惯用的伎俩和邪恶的错解扭曲它,使它变得晦暗不明、模棱两可,最终变成一种肯定-否定;肯定是因为一夫一妻也是世间法律所规定的,否定是因为它不是从人的理性视角推论出来的。人的心智若不事先被教导上述事实,就会绊倒在这否定上,上述事实有助于将理解力引入它的推理中。这些事实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是存在的;这爱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甚至在两个配偶之间也只能被主赐下;天堂及其一切幸福都被铭刻在这爱上。不过,关于一夫多妻从基督教界被逐出的这些以及更多问题,必须按适当秩序以下列条目来证明:
⑴唯有与一位妻子,真正的婚姻之爱,随之真正的婚姻友谊、信任、性能力,以及使二人成为一体的那种心智联结才能存在。
⑵唯有与一位妻子,属天的祝福,属灵的幸福和属世的快乐才能存在,它们自起初就被提供给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
⑶唯有主才能赐下这一切,它们仅被赐给那些单单靠近祂,同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
⑷因此,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一切幸福只能被赐给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
⑸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可娶数个妻子的原因。
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
⑺以色列民族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基督教会,故无法被赐予真正的婚姻之爱。
⑻如今的伊斯兰教徒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不承认主耶稣基督与耶和华父为一,因而是天地之神;故不能接受真正的婚姻之爱。
⑼伊斯兰天堂位于基督天堂的外围,被分成一个高层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除了那些放弃妃嫔或妾室,只与一位妻子生活,并承认我们主等同于父神,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赋予祂的人外,没有人能被提入他们的高层天堂。
⑽一夫多妻就是淫乱。
⑾对一夫多妻者来说,婚姻的贞洁、纯粹和圣洁是不可能的。
⑿一夫多妻者只要仍是一夫多妻者,就无法变得属灵。
⒀一夫多妻对那些其宗教信仰许可它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
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
⒂在这些人当中,那些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按照正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人会得救。
⒃但在这两类人当中,没有人能与基督天堂的天使相联。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689.之所以通过约翰的施洗预备道路,是因为如上所述,人们以此方式被引入未来主的教会,并被带入天堂中那些等候和渴望弥赛亚的人中。他们因此受到天使保护,以防魔鬼从地狱逃出来毁灭他们。为此,玛拉基书中写到:
祂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免得耶和华来咒诅遍地。(玛拉基书3:2; 4:6)
以赛亚书中同样写到: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近了,必有残忍、忿恨、烈怒;在祂忿恨中发烈怒的日子,祂必使天震动,使地摇撼,离其本位。(以赛亚13:6, 9, 13, 22; 22:5, 12)
又在耶利米书:
那时被称荒废、杀戮、毁灭的日子。(耶利米书4:9; 7:32; 46:10, 21; 47:4; 40:8, 26).
以西结书:
烈怒、密云与黑暗的日子。(以西结书13:5; 30:2, 3, 9; 34:11, 12; 38:14, 16, 18, 19)
还有阿摩司书(5:13, 18, 20; 8:3, 9, 13)。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大而可畏,谁能当得起呢?(2:1, 2, 11; 3:2, 4)
西番雅书:
当那日,必有哭号,耶和华的大日临近,那日,是忿怒的日子,是急难困苦的日子,是荒废凄凉的日子,当耶和华发怒的日子,必吞灭全地,祂要使这地的一切居民纯全。(西番雅书1:7-18)(等等)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当耶和华即将降世时,除非通过洗礼为祂预备道路(在天上,洗礼的效果就是关闭地狱,防止犹太人彻底灭绝),否则他们将全部灭亡。耶和华也对摩西说:
我若一霎时临到你们中间,必灭绝你们。(出埃及记33:5)
这一事实通过约翰对即将受他洗的众人所说的话清楚可知:
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马太3:7;路加3:7)
约翰施洗时也教导基督和祂的来临,这一点从(路加3:16;约翰1:25, 26, 31-33; 3:26)明显可知。这些经文清楚表明约翰如何预备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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