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5章 一夫多妻
332.在基督教界,一夫多妻被完全定罪,彻底逐出。谁也调查不出它的原由,无论他在敏锐洞察这类问题上多么有天赋,除非他首先接受以下教导:真正的婚姻之爱是存在的;这爱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甚至在两个配偶之间也只能被主赐下;天堂及其一切幸福都被铭刻在这爱上。除非这些事实先被了解,可以说充当奠基石,否则,心智凭理解力寻求获得令它满意的理由,并如房屋倚靠其基石或地基那样倚靠它们来解释为何一夫多妻从基督教界被逐出,是徒劳的。众所周知,一夫一妻的婚姻建立在主圣言的基础上,即: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自起初,就是自婚姻创立就规定,两个要成为一体。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马太福音19:3-11)。
尽管主将基于神性律法的这条规定铭刻在婚姻上,但理解力若不能凭其推理能力找到支持它的某种证据,就会以它惯用的伎俩和邪恶的错解扭曲它,使它变得晦暗不明、模棱两可,最终变成一种肯定-否定;肯定是因为一夫一妻也是世间法律所规定的,否定是因为它不是从人的理性视角推论出来的。人的心智若不事先被教导上述事实,就会绊倒在这否定上,上述事实有助于将理解力引入它的推理中。这些事实是:真正的婚姻之爱是存在的;这爱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甚至在两个配偶之间也只能被主赐下;天堂及其一切幸福都被铭刻在这爱上。不过,关于一夫多妻从基督教界被逐出的这些以及更多问题,必须按适当秩序以下列条目来证明:
⑴唯有与一位妻子,真正的婚姻之爱,随之真正的婚姻友谊、信任、性能力,以及使二人成为一体的那种心智联结才能存在。
⑵唯有与一位妻子,属天的祝福,属灵的幸福和属世的快乐才能存在,它们自起初就被提供给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
⑶唯有主才能赐下这一切,它们仅被赐给那些单单靠近祂,同时照祂诫命生活的人。
⑷因此,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一切幸福只能被赐给那些属于基督教会的人。
⑸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可娶数个妻子的原因。
⑹娶数个妻子的基督徒不但犯了属世的通奸,还犯了属灵的通奸。
⑺以色列民族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当中没有基督教会,故无法被赐予真正的婚姻之爱。
⑻如今的伊斯兰教徒可以娶数个妻子,是因为他们不承认主耶稣基督与耶和华父为一,因而是天地之神;故不能接受真正的婚姻之爱。
⑼伊斯兰天堂位于基督天堂的外围,被分成一个高层天堂和一个低层天堂;除了那些放弃妃嫔或妾室,只与一位妻子生活,并承认我们主等同于父神,天上地上的权柄被赋予祂的人外,没有人能被提入他们的高层天堂。
⑽一夫多妻就是淫乱。
⑾对一夫多妻者来说,婚姻的贞洁、纯粹和圣洁是不可能的。
⑿一夫多妻者只要仍是一夫多妻者,就无法变得属灵。
⒀一夫多妻对那些其宗教信仰许可它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
⒁一夫多妻对那些不认识主的人来说,不是一种罪恶。
⒂在这些人当中,那些承认神,并出于宗教信仰按照正义的世间法律生活的人会得救。
⒃但在这两类人当中,没有人能与基督天堂的天使相联。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682.在圣言中,“主耶稣基督的名”仅仅表示对祂的承认,以及照其诫命的生活。至于祂的名具有此种含义的原因,可查看对十诫中的第二诫的解释: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埃及记 20:7)
在以下经文中,主的名也没有其它含义: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马太10:22; 24:9, 10)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18:2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1:12)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2:23)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信祂的人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20:31)
你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启示录2:3)(以及别处)
谁不明白,上面提到的“主的名”并不仅仅表示祂的名字,而是承认祂是救世主和救主,同时顺服于祂,最终信仰祂?小孩子在洗礼时接受前额和胸前的十字架标志,是承认并敬拜主的启蒙标志。人的名也表人的秉性,原因在于,在灵界,每个人都被赐予一个与他的秉性相匹配的名字。所以,人以基督徒为名表示他是这样的秉性,即他出于基督拥有对基督的信仰和对邻舍的仁爱。这名的含义可见于启示录:
人子说,在撒狄,你还有几名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3:4)
“穿白衣与人子同行”表追随主,并照其圣言真理生活。“名”在约翰书中有同样的含义:
耶稣说,羊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既放出自己的羊来,就在前头走,羊也跟着他,因为认得他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不认得他的声音。(10:3-5)
“按着名”表按着他们作为基督徒的秉性;“跟着祂”就是听祂的声音,即遵守祂的诫命。所有人都在洗礼时接受这名,因为它包含在这个标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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