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30

330.记事二:

330.记事二:

我曾听说在一些男人当中有一场关于女性的愉快讨论。讨论的话题是:总是爱自己的美丽,也就是说,因自己的美貌而爱自己的女人,是否爱她的丈夫。首先,他们一致认为,女人具有双重美丽,一种是属世的,就是她的脸蛋和身材之美;另一种是属灵的,就是她的爱和举止之美。他们还认为,在自然界,这两种美常常分离;但在灵界,它们一直联结;因为在灵界,美是爱和举止所取的形式。因此死后,经常看到的现象是:丑陋的女人变成美的化身,而美丽的女人却变成丑的化身。

正当男人们讨论这个话题时,一些妻子过来说:“请允许我们参与你们的讨论吧,因为你们正在讨论你们的知识所告诉你们的,但我们会讨论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的。另外,你们对妻子们的爱所知如此之少,以致几近于无。难道你们不知道,正是妻子们智慧的谨慎使得她们把自己对丈夫的爱深藏于胸,或埋在内心深处吗?”于是,讨论开始了,男人们得出的第一个结论是:每个女人都希望容貌美丽,举止也美丽,因为她生来是爱之情感,该情感的形式就是美丽。因此,不想美丽的女人,就是不想爱和被爱的女人,因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对此,妻子们的评论是:“女人的美在于她的温柔,因而在于她细腻的感受力。这是女人爱男人、男人爱女人的源头。恐怕你们不明白这一点。”

男人们得出的第二个结论是:婚前,女人想变美是为了男人们,但婚后,只要是贞洁的,就唯独为了她的丈夫,而非泛泛的男人们。对此,妻子们的评论是:“丈夫在品尝了他妻子的属世之美后,就不再看它,而是看她的属灵之美,这使得他反过来爱妻子;他若回想妻子的属世之美,就是本着对它的不同看法来想的。”

男人们经讨论得出的第三个结论是:女人婚后若还想美丽,和以前一样,就是爱男人们,而不是爱一个丈夫或一个男人。他们解释说:“因自己的美貌而爱自己的女人,总是希望她的美貌被品尝;由于如你们所说,这美在她丈夫面前不再显明,所以她是想让两眼落到她身上的男人们来品尝它。显然,这样一个女人通常爱的是异性,而非其中一个异性。”闻听此言,妻子们沉默了;但仍小声说:“哪个女人没有一点虚荣心,不想既在男人们面前显得美丽,也在自己唯一的丈夫面前显得美丽?”这次讨论被天上来的一些妻子听见了,她们因是天上的情感,所以很美丽;她们肯定了男人们得出的这三个结论,但补充说:“唯愿妻子们为自己丈夫的缘故并从他们的角度来爱自己的美丽和妆饰。”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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