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9.校长和其他人离开我后,也在那所中学的几个男孩陪我回家。我写东西时,他们在我旁边站了一会儿。这时,他们突然看见一只蟑螂从我纸上窜过去,就惊讶地问道:“这是什么小生物跑得这么快?”我说:“它叫蟑螂,我会告诉你们有关它的奇事。像它这样的小生物照样有肢体和器官,一样不少于一头骆驼的。它有大脑,心脏,气管,感觉器官,运动器官和生殖器官,还有胃、肠等等。其中每一个都是由纤维、神经、血管、肌肉、肌腱和膜构成的结构;而这些结构中的每一个又由更纯粹的结构构成;这些更纯粹的结构深深隐藏起来,是任何眼睛所触及不到的。”
男孩们又说,这个小生物在他们看来就像一个简单物。对此,我说:“然而,它却包含无数事物在里面。我告诉你们这一点,是叫你们能知道,在你们眼前看似一个整体,一个简单物和一个小生物的每个物体,包括你们的行为、情感和思维,都是这样。我向你们保证,每一粒思维、每一滴情感都能无限分割;你们的观念越是被分割,你们就越有智慧。要知道,被分割的每一个事物都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不是越来越简单;因为它越是被分割,就越来越近地靠近那无限事物在其中的无限者。我所告诉你们的这个事实是新东西,你们闻所未闻。”
我说完这番话后,男孩们离开我回到校长那里,请求他定个时间在学校再提一个问题,一个新的、闻所未闻的问题。校长问:“什么问题?”他们说:“每一个事物越是被分割,就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而不是越来越简单,因为它会越来越近地靠近那无限事物在其中的无限者。”校长答应他会提出这个问题,并说:“我明白这一点,因为我发觉,一个属世观念包含无数属灵观念;事实上,一个属灵观念包含无数属天观念。这就是第三层天的天使所拥有的属天智慧和第二层天的天使所拥有的属灵智慧之间的区别;也是最低层天的天使所拥有的属世智慧和世人所拥有的属世智慧之间的区别。”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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