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8.此后,我们边离开边又谈起这个话题。我说,这些区别之所以存在,唯因以下事实:你们身在灵界,因而本身是属灵的,故而在实质层面,而非物质层面,而实质事物是物质事物的起点。你们在初始层面,因而在单一物中;而我们在衍生层面和复合物中。你们在细节层面,而我们在总体层面。正如总体无法进入细节,物质的属世事物也无法进入实质的属灵事物;就像船上的缆绳无法进入或穿过针眼,或肌肉无法进入或嵌入组成它的一束纤维,一束纤维也无法进入组成它的一根纤维。以下事实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因而是学者们的共识:属世的无法流入属灵的,但属灵的能流入属世的。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法思考属灵人的想法,因而无法表达它们的原因。所以保罗声称,他从第三层天听到的话是“人不可说的”(哥林多后书12:1-4)。
此外,属灵的思维是脱离时空的思维,而属世的思维则涉及时空。因为属世思维的一切观念都有某种时空的东西粘附于它,而属灵的观念则没有这种东西。原因在于,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在时空之中,尽管它有时空的表象。两个世界的思维和感知在这方面也是不同的。所以,你们能从永恒思考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说,思考创世前的神。因为你们不是以时间的观念从永恒思考神的本质,以空间的观念思考祂的全在。因此,你们能理解远远超越属世人观念的观念。
接着我又讲述了我曾如何从永恒思考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思考创世前的神;那时我还没能把时空从我所思想的观念中剔除,于是便陷入困境,因为自然界的观念会涌进来取代神。但我被告知:“剔除时空观念,你就会明白。”然后,我被恩赐剔除它们的能力,于是就明白了。从那时起,我就能从永恒思想神了,但根本不能从永恒思想自然界;因为神在时间之外而在一切时间中,在空间之外而在一切空间中;自然界则在时间之内而在一切时间中,在空间之内而在一切空间中。因此,自然界及其时空必有一个初始和起源,但神没有,因为祂不在时空之中。所以自然界来自神,但并非来自永恒,而是存在于时间中,也就是说,它与其时空的属性一起来自神。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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