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8.此后,我们边离开边又谈起这个话题。我说,这些区别之所以存在,唯因以下事实:你们身在灵界,因而本身是属灵的,故而在实质层面,而非物质层面,而实质事物是物质事物的起点。你们在初始层面,因而在单一物中;而我们在衍生层面和复合物中。你们在细节层面,而我们在总体层面。正如总体无法进入细节,物质的属世事物也无法进入实质的属灵事物;就像船上的缆绳无法进入或穿过针眼,或肌肉无法进入或嵌入组成它的一束纤维,一束纤维也无法进入组成它的一根纤维。以下事实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因而是学者们的共识:属世的无法流入属灵的,但属灵的能流入属世的。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法思考属灵人的想法,因而无法表达它们的原因。所以保罗声称,他从第三层天听到的话是“人不可说的”(哥林多后书12:1-4)。
此外,属灵的思维是脱离时空的思维,而属世的思维则涉及时空。因为属世思维的一切观念都有某种时空的东西粘附于它,而属灵的观念则没有这种东西。原因在于,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在时空之中,尽管它有时空的表象。两个世界的思维和感知在这方面也是不同的。所以,你们能从永恒思考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说,思考创世前的神。因为你们不是以时间的观念从永恒思考神的本质,以空间的观念思考祂的全在。因此,你们能理解远远超越属世人观念的观念。
接着我又讲述了我曾如何从永恒思考神的本质和全在,也就是思考创世前的神;那时我还没能把时空从我所思想的观念中剔除,于是便陷入困境,因为自然界的观念会涌进来取代神。但我被告知:“剔除时空观念,你就会明白。”然后,我被恩赐剔除它们的能力,于是就明白了。从那时起,我就能从永恒思想神了,但根本不能从永恒思想自然界;因为神在时间之外而在一切时间中,在空间之外而在一切空间中;自然界则在时间之内而在一切时间中,在空间之内而在一切空间中。因此,自然界及其时空必有一个初始和起源,但神没有,因为祂不在时空之中。所以自然界来自神,但并非来自永恒,而是存在于时间中,也就是说,它与其时空的属性一起来自神。
123. (4)救赎纯粹是神性行为。人若知道地狱的性质,在主来之时它已上升到何等高度,并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以及主用何等大能将它扔下去,并驱散它,然后将地狱和天堂归入秩序,必忍不住惊呼,所有这一切纯粹是神性行为。
第一,地狱的性质:它由不计其数的灵人组成,因为它囊括了自创世以来因邪恶的生活和虚假的信仰而远离神的所有人。
第二,前面章节(115-122节)在某种程度上描述了主到来之时,地狱上升到何等高度,以及如何淹没整个灵人界。没有人了解主第一次到来时的情形,因为它在圣言的字义中并未揭示出来;但我被允许亲眼看到祂第二次到来时的情形,由此可得出有关前一个时期的某些结论。这在我1758年出版于伦敦的《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中有所描述。
第三,该书还说明主用何等大能将地狱扔下去,并驱散它。不过,此处没有必要重述我在书中所阐述的见证,因为这本书仍能买到,在伦敦的印刷商那里还有很多库存。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清楚看出,这一切必是全能之神的作为。
第四,我尚未描述主如何将天堂和地狱的一切事物分别归入秩序,因为恢复天堂与地狱的秩序从最后的审判一直延续到现在,并仍在继续;不过,这本书出版后,如有需求,我也会将这些信息公之于众。对于这次事件,就我而言,我已天天并继续在其中看到主的神性全能,仿佛面对面。严格来说,重整灵界与救赎行为有关,而此前的阶段则与最后的审判有关。人们若将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分开看待,那么当觉知被有关对应关系的解读所启示时,就能看到有关它们的很多事,也就是隐藏在圣言预言部分的比喻之下,但仍对它有所描述的事。
救赎和最后的审判只能通过比喻来说明,甚至这些说明也是十分有限的。它们好比与全世界所有民族组成的军队所进行的一场战争,而这些军队装备了长矛、盾牌、刀剑、火枪、大炮,并由那些训练有素的精明将军和其它军官来率领。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地狱里的众多灵人掌握我们这个世界所不知的技能,并在他们自己人当中进行操练,专门研究如何向那些来自天堂的人发起进攻,并诱捕、围攻和袭击他们。
主与地狱的争战还好比(尽管不大恰当)与地上的所有野兽作战,击杀或制服它们,直到一个也不敢出来攻击主所保护的人;以至于这人仅仅摆出一副威胁的面孔,它就立刻退后,仿佛感觉有一只秃鹫要啄破它的胸腔,刺穿它的心脏。此外,在圣言中,地狱灵也被描述为野兽;这也是与主同处四十天的野兽所表示的(马可福音1:13)。
最后审判和救赎还好比当巨浪冲破堤岸,冲进田地和城镇时阻挡整个海洋;主征服地狱就是以祂令大海平静时所说的话来表示的:
住了吧!静了吧!(马可福音4:38,39;马太福音8:26;路加福音8:23,24)
因为“大海”在此如在其它地方那样表示地狱。
如今,主在每个正在重生之人里面以类似的神性力量与地狱争战。地狱以恶魔般的愤怒攻击所有这样的人,若非主抵挡并制服地狱,他们必要屈服。因为地狱就像一个怪物般的人,或像一头巨狮(圣言中另一个比方)。因此,除非主捆住那狮子或怪物的手脚,要不然,人在努力逃脱这个邪恶后,又不可避免地主动陷入另一个邪恶,然后不断陷入其它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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