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5.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原因既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外在原因谁都能看得见,如:
①寡妇无法像男人那样为自己及其家庭提供生活必需品,也无法像男人那样处置自己所获得的东西,这在以前是靠她的丈夫并与丈夫一起来完成的。
②寡妇也不能很好地保护自己及其家庭;因为当她还是一个妻子时,丈夫是她的保护者,可以说是她的膀臂。即便能自我保护,她仍依赖丈夫。
③在需要内在智慧和谨慎的问题上,她凭自己缺乏决断力或判断力。
④寡妇不能接受她作为一个女人时所拥有的爱情,因此,她处于与其原生状态和婚姻所带来的状态格格不入的状态。
这些外在或属世的原因来源于内在或属灵的原因,这与尘世和身体中的其它所有事物是一样的(对此,参看220节)。这些外在的属世原因可从内在的属灵原因来理解,内在的属灵原因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尤其该婚姻的以下特征发出的:
①若不凭借真理,良善无法提供或管理任何事物。
②若不凭借真理,良善无法保护自己,因此真理是良善的保护者,可以说是良善的膀臂。
③没有真理的良善缺乏深思熟虑,因为良善凭借真理拥有深思熟虑、智慧和谨慎。
男人自创造时就是真理,妻子通过创造而为它的良善,或也可说,男人通过创造而为理解力,妻子自创造时就是对理解力的爱。由此明显可知,使得寡妇处境艰难的外在或属世的原因来源于内在或属灵的原因。圣言中许多涉及寡妇的经文说的就是这些与属世原因结合的属灵原因,这可见于《揭秘启示录》(764节)一书。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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