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4.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多样性和差异数不胜数。一切事物都具有无限的多样性,以及无限的差异。此处多样性是指同一个属或种的事物之间的不同,以及不同的属和种之间的不同;而差异是指对立面之间的不同。下面的例子会说明我们对多样性和差异之间区别的概念。凝聚为一体的天使天堂就在于无限的多样性。没有哪两位天使是完全相同的,无论在灵魂和心智方面,还是在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和思维方面,亦或在倾向和由此而来的意图方面,以及在语气,面孔,身体,举止,走路的姿势等方面。然而,尽管他们有无数,主却已经并正在将他们排列成一个形式,该形式完全和谐一致。倘若不是那“一位”(the One)既普遍又个体地引导具有如此多样性的所有天使,这是不可能的事。这就是我们此处所说多样性的含义。
我们所说的差异是指这些多样性的对立面,它们存在于地狱。因为那里的所有居民无一例外地与天堂居民截然相反;他们所组成的地狱凭着与天堂的多样性完全相反的多样性,因而凭着永恒的差异而凝聚为一体。由此明显可知“无限多样性”和“无限差异”是什么意思。婚姻也一样:那些享有婚姻之爱的人具有无限多样性,而那些陷入淫乱之爱的人也具有无限多样性。因此,这两类人之间有无限差异。由此可推出以下结论:每一个属和种的婚姻,无论少男与少女,少男与寡妇,鳏夫与少女的,还是鳏夫与寡妇的,其多样性和差异都是数不胜数的。谁能将无限化为数字?
481.没有人会否认人在属世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但这是他在属灵事务上具有自由意志的结果。因为如前所述,主从更高或更内层以神性的良善与真理流入每个人,由此将完全不同于动物的生命气息送入人内,赋予他接受圣善与圣真,并照之而行的能力和意愿,主从不将这一切从任何人那里拿走。由此可知,主的意愿一直都是:人当接受真理,行出良善,从而变得属灵,因他为此而生。若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那么人要变得属灵,就和骆驼穿过针眼,或摘天上的星星一样不可能。
我的亲身经历表明,理解并意愿真理的能力被赐予每个人,甚至魔鬼,从未被取走。有一次,一个地狱灵被带到灵人界,在此接受天使的询问,以查看他能否理解他们对他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关于神的属灵观念。他回答说,他能理解。当问他为何不接受这类观念时,他声称他不喜欢,所以不愿接受它们。然后,他被告知,他原本能有如此愿望。他闻言十分诧异,声称做不到。于是,天使将因其名声的骄傲及其快乐充满他的理解。一感受到这一切,他便渴望甚至热爱这些观念。可他很快就被带回到以前的状态,就是抢劫、奸淫和诽谤邻舍的状态,这时,他再不能理解这些观念,因为他不愿这么做。由此清楚可知,正是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使得人成为人;如果没有这自由意志,人就成了木头、石块,或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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