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4

324.⑺就爱情及其

324.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多样性和差异数不胜数。一切事物都具有无限的多样性,以及无限的差异。此处多样性是指同一个属或种的事物之间的不同,以及不同的属和种之间的不同;而差异是指对立面之间的不同。下面的例子会说明我们对多样性和差异之间区别的概念。凝聚为一体的天使天堂就在于无限的多样性。没有哪两位天使是完全相同的,无论在灵魂和心智方面,还是在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和思维方面,亦或在倾向和由此而来的意图方面,以及在语气,面孔,身体,举止,走路的姿势等方面。然而,尽管他们有无数,主却已经并正在将他们排列成一个形式,该形式完全和谐一致。倘若不是那“一位”(the One)既普遍又个体地引导具有如此多样性的所有天使,这是不可能的事。这就是我们此处所说多样性的含义。

我们所说的差异是指这些多样性的对立面,它们存在于地狱。因为那里的所有居民无一例外地与天堂居民截然相反;他们所组成的地狱凭着与天堂的多样性完全相反的多样性,因而凭着永恒的差异而凝聚为一体。由此明显可知“无限多样性”和“无限差异”是什么意思。婚姻也一样:那些享有婚姻之爱的人具有无限多样性,而那些陷入淫乱之爱的人也具有无限多样性。因此,这两类人之间有无限差异。由此可推出以下结论:每一个属和种的婚姻,无论少男与少女,少男与寡妇,鳏夫与少女的,还是鳏夫与寡妇的,其多样性和差异都是数不胜数的。谁能将无限化为数字?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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