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2.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婚姻状态是指丈夫与妻子这二者婚礼后的生活状态;因而是指他们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的品质;也就是说,那时,他们的共同生活究竟是一种灵魂和心智的内在联结,即共同生活的典范,还是仅仅是一种低层心智、感官和身体的外在联结。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才是开启纯正婚姻的初始状态;因为他们之间的婚姻之爱能按正当秩序,也就是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然后从少年丈夫最初的种子和少女妻子的花朵发展,从而发芽、生长并结果;他们能将彼此引入这一切。否则,除了外在形式上外,少男不是少男,少女也不是少女。然而,少男与寡妇之间没有这种从初始状态进入婚姻的开启,也没有婚姻中的这种发展,因为寡妇比少女更具有自己的判断力,也更独立自主。因此,少男讨好寡妇妻子的方式不同于讨好少女妻子的。不过,这类婚姻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故我们只提一下这种共同特征。
321.要知道,表面上看,灵界和自然界一模一样。在那里和在自然界一样能看到陆地、山脉、丘陵、山谷、平原、田野、湖泊、河流、泉水,因而看见属于矿物界的一切事物;还能看到公园、花园、果园、森林,以及其中结果实和种子的各样树木和灌木;也能看到植物、花卉、草本、青草,因而看到属于植物界的一切事物;又能看到各种走兽、飞鸟和鱼,因而看到属于动物界的一切事物。在那里的一个人就是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预先提及这一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灵界的宇宙和自然界的宇宙完全一样,区别仅在于:灵界的事物不像自然界的那样固定不变,因为灵界没有一物是属世的,一切都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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