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2

322.⑸少男与少女

322.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婚姻状态是指丈夫与妻子这二者婚礼后的生活状态;因而是指他们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的品质;也就是说,那时,他们的共同生活究竟是一种灵魂和心智的内在联结,即共同生活的典范,还是仅仅是一种低层心智、感官和身体的外在联结。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才是开启纯正婚姻的初始状态;因为他们之间的婚姻之爱能按正当秩序,也就是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然后从少年丈夫最初的种子和少女妻子的花朵发展,从而发芽、生长并结果;他们能将彼此引入这一切。否则,除了外在形式上外,少男不是少男,少女也不是少女。然而,少男与寡妇之间没有这种从初始状态进入婚姻的开启,也没有婚姻中的这种发展,因为寡妇比少女更具有自己的判断力,也更独立自主。因此,少男讨好寡妇妻子的方式不同于讨好少女妻子的。不过,这类婚姻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故我们只提一下这种共同特征。

圣爱与圣智 #236

3.12每个人生来都

3.12每个人生来都有这三个高度层级,它们可依次被打开;随着它们被打开,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

236.每个人里面都有三个高度层级,这一事实至今不为人知。因为这些层级还没有得到认识,只要注意不到它们,人们就只知道连续层级;只知道连续层级,就会以为爱和智慧在人里面仅仅是连续增长。然而,要知道,每个人生来就有三个高度或离散层级,一层在另一层之上或之内。此外,高度或离散层级的各个层级也都有广度层级或连续层级,并照之连续增长。因为这两种层级存在于一切最大和最小事物中(如222—229节所示)。事实上,这种层级离开那种层级无法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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