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2.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婚姻状态是指丈夫与妻子这二者婚礼后的生活状态;因而是指他们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的品质;也就是说,那时,他们的共同生活究竟是一种灵魂和心智的内在联结,即共同生活的典范,还是仅仅是一种低层心智、感官和身体的外在联结。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才是开启纯正婚姻的初始状态;因为他们之间的婚姻之爱能按正当秩序,也就是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然后从少年丈夫最初的种子和少女妻子的花朵发展,从而发芽、生长并结果;他们能将彼此引入这一切。否则,除了外在形式上外,少男不是少男,少女也不是少女。然而,少男与寡妇之间没有这种从初始状态进入婚姻的开启,也没有婚姻中的这种发展,因为寡妇比少女更具有自己的判断力,也更独立自主。因此,少男讨好寡妇妻子的方式不同于讨好少女妻子的。不过,这类婚姻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故我们只提一下这种共同特征。
2.5灵界太阳出现在中间高度处,距离天使犹如自然界的太阳距离世人那样遥远
103.从世界来的人大多带有这样的观念:神在头顶上的高处,主在天堂就住在天使中间。他们之所以带有这样的神观,是因为在圣言中,神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高处”。因此,人们在祷告和敬拜时会举目抬手;殊不知,“至高者”表示至内层。他们之所以带有主在天堂住在天使中间的观念,是因为当人们思想祂时,就像思想其他人一样,或像思想一位天使一样;殊不知,主是那掌管宇宙的绝对独一的神。主若真的住在天堂天使中间,就无法将宇宙置于祂的注视、看顾和掌管之下了。若非祂在那些身在灵界的人面前像太阳那样照耀,天使就不可能获得任何光明。因为天使是属灵的,因而唯有属灵之光才适合他们的本质。在下文讨论层级的地方,我们会看到:天堂有光,这光远远胜过地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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