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2

322.⑸少男与少女

322.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婚姻状态是指丈夫与妻子这二者婚礼后的生活状态;因而是指他们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的品质;也就是说,那时,他们的共同生活究竟是一种灵魂和心智的内在联结,即共同生活的典范,还是仅仅是一种低层心智、感官和身体的外在联结。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才是开启纯正婚姻的初始状态;因为他们之间的婚姻之爱能按正当秩序,也就是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然后从少年丈夫最初的种子和少女妻子的花朵发展,从而发芽、生长并结果;他们能将彼此引入这一切。否则,除了外在形式上外,少男不是少男,少女也不是少女。然而,少男与寡妇之间没有这种从初始状态进入婚姻的开启,也没有婚姻中的这种发展,因为寡妇比少女更具有自己的判断力,也更独立自主。因此,少男讨好寡妇妻子的方式不同于讨好少女妻子的。不过,这类婚姻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故我们只提一下这种共同特征。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3

SS93.在灵界,我

SS93.在灵界,我曾与一些生活在许多世纪以前,并确认自己的宗教虚假之人交谈过,发现他们仍坚定地忠于这些虚假。在那里,我也与一些曾属于相同的宗教,有同样的想法,但并未确认这些虚假的人交谈过,发现他们被天使教导后,就弃绝虚假,吸收真理;这些人得救了,而其他人没有得救。死后,每个人都会被天使教导;那些看见真理,并从真理看见虚假的人被接纳了。因为那时,以属灵的方式看见真理的能力会被赋予每个人,那些没有确认虚假的人就看见它们;但那些确认的人不想看见真理,即便看见,也会背过身去,要么嘲笑它们,要么歪曲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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