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2

322.⑸少男与少女

322.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婚姻状态是指丈夫与妻子这二者婚礼后的生活状态;因而是指他们在婚姻期间共同生活的品质;也就是说,那时,他们的共同生活究竟是一种灵魂和心智的内在联结,即共同生活的典范,还是仅仅是一种低层心智、感官和身体的外在联结。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才是开启纯正婚姻的初始状态;因为他们之间的婚姻之爱能按正当秩序,也就是从最初之热到最初之火,然后从少年丈夫最初的种子和少女妻子的花朵发展,从而发芽、生长并结果;他们能将彼此引入这一切。否则,除了外在形式上外,少男不是少男,少女也不是少女。然而,少男与寡妇之间没有这种从初始状态进入婚姻的开启,也没有婚姻中的这种发展,因为寡妇比少女更具有自己的判断力,也更独立自主。因此,少男讨好寡妇妻子的方式不同于讨好少女妻子的。不过,这类婚姻多种多样,各不相同,故我们只提一下这种共同特征。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74

SS74.属天天使的

SS74.属天天使的智慧超越属灵天使的智慧,几乎和属灵天使的智慧超越世人的智慧一样。原因在于,属天天使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而属灵天使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哪里有爱之良善,哪里同时就有智慧;但哪里有真理,哪里的智慧不会超过与它同在的爱之良善。这就是为何属天国度中的圣言写作方式不同于属灵国度中的圣言的;因为爱之良善是以属天国度的圣言来表达的,记号表示情感;而智慧之真理是以属灵国度的圣言来表达的,记号表示感知或洞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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