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那些曾生活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不愿再婚的原因如下:
①他们在灵魂,因而在心智上联结。这种联结因是属灵的,故是双方灵魂和心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结,绝无可能瓦解。我在前面各处已说明,这就是属灵联结的性质。
②他们还通过妻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元素,因而通过丈夫的生命被引入她的生命,以致她从少女变成妻子,另一方面通过丈夫接受妻子的婚姻之爱而在肉体上联结。妻子的婚姻之爱会调整丈夫心智的内在区域,同时调整其身体的内在和外在部位,以便能接受爱、感知智慧;这种状态将他从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关于这些变化,可参看198—199节)。
③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和丈夫所发出的理解气场不断流出,这会完善他们的联结;这种气场及其愉悦氛围包围并联结他们(参看223节)。
④在婚姻中如此联结的夫妻都思想和渴望永恒,而他们的永恒幸福就基于这种观念(参看216节)。
⑤这两个因素使得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体了。
⑥这样的一体不会因一方的死亡被打破,这在灵的视觉面前是显而易见的。
⑦对此,我再补充一个新观点:这二者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分开,因为亡者的灵与未亡者的灵不断生活在一起,直到另一方死亡。那时,他们会再度相逢,重新联结,比之前更温柔地爱着彼此,因为此时他们在灵界。
由此产生以下无可争辩的结果: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不愿再婚。如果配偶死后,他们订立了某种类似婚姻的契约,也是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是外在的,如:家里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以及其它原因。
84.除非神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否则,祂无法救赎人类,即将人们从地狱和诅咒中解救出来。其中的原因有很多,这些原因将在下文依次予以揭示。因为救赎就是地狱的征服和天堂的秩序,接着就是教会的建立。这是神以其全能除了通过这人身外无法做到的事,就象人没有臂膀无法工作一样;事实上,祂的人身在圣言中被称作“耶和华的膀臂”(以赛亚书40:10;53:1)。或就象人若非有足够的应对手段,就无法攻下一座坚固城,并摧毁它里面的偶像神庙。由圣言也清楚可知,神的全能通过祂的人身执行这项神性任务。因为神居于至内和至纯部分,绝无法穿越到地狱和那时人们所在的最外层;好比灵魂离了身体什么也做不了。或好比某人若未看见敌人,或接近并以某种武器,如矛、盾或枪击打敌人,就无法战胜他们。对神来说,离了人身实现救赎就象人没有用船运来军队却要征服印度群岛一样不可能;或就象唯独以热和光支撑树木生长,却不创造空气作为它们传输的媒介,或创造它们生长所依赖的土壤一样不可能。事实上,这就象往空中而非水里撒网捕鱼一样不可能。诸如在自己里面的耶和华无法以其全能将一根手指头压在地狱的任何魔鬼,或世上的任何魔鬼身上,并节制他及其怒气,或驯服他的强暴,除非祂如同在其首先事物中那样存在于末后事物中。祂以其人身存在于末后事物中,这就是为何祂在圣言中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初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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