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1

321.⑷凡以前与其

321.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那些曾生活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不愿再婚的原因如下:

①他们在灵魂,因而在心智上联结。这种联结因是属灵的,故是双方灵魂和心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结,绝无可能瓦解。我在前面各处已说明,这就是属灵联结的性质。

②他们还通过妻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元素,因而通过丈夫的生命被引入她的生命,以致她从少女变成妻子,另一方面通过丈夫接受妻子的婚姻之爱而在肉体上联结。妻子的婚姻之爱会调整丈夫心智的内在区域,同时调整其身体的内在和外在部位,以便能接受爱、感知智慧;这种状态将他从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关于这些变化,可参看198—199节)。

③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和丈夫所发出的理解气场不断流出,这会完善他们的联结;这种气场及其愉悦氛围包围并联结他们(参看223节)。

④在婚姻中如此联结的夫妻都思想和渴望永恒,而他们的永恒幸福就基于这种观念(参看216节)。

⑤这两个因素使得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体了。

⑥这样的一体不会因一方的死亡被打破,这在灵的视觉面前是显而易见的。

⑦对此,我再补充一个新观点:这二者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分开,因为亡者的灵与未亡者的灵不断生活在一起,直到另一方死亡。那时,他们会再度相逢,重新联结,比之前更温柔地爱着彼此,因为此时他们在灵界。

由此产生以下无可争辩的结果: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不愿再婚。如果配偶死后,他们订立了某种类似婚姻的契约,也是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是外在的,如:家里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以及其它原因。


真实的基督教 #682

682.在圣言中,“

682.在圣言中,“主耶稣基督的名”仅仅表示对祂的承认,以及照其诫命的生活。至于祂的名具有此种含义的原因,可查看对十诫中的第二诫的解释: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出埃及记 20:7)
  在以下经文中,主的名也没有其它含义:
  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万民恨恶。(马太10:22; 24:9, 10)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18:2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1:12)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2:23)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信祂的人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20:31)
  你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启示录2:3)(以及别处)
  谁不明白,上面提到的“主的名”并不仅仅表示祂的名字,而是承认祂是救世主和救主,同时顺服于祂,最终信仰祂?小孩子在洗礼时接受前额和胸前的十字架标志,是承认并敬拜主的启蒙标志。人的名也表人的秉性,原因在于,在灵界,每个人都被赐予一个与他的秉性相匹配的名字。所以,人以基督徒为名表示他是这样的秉性,即他出于基督拥有对基督的信仰和对邻舍的仁爱。这名的含义可见于启示录:
  人子说,在撒狄,你还有几名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3:4)
  “穿白衣与人子同行”表追随主,并照其圣言真理生活。“名”在约翰书中有同样的含义:
  耶稣说,羊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既放出自己的羊来,就在前头走,羊也跟着他,因为认得他的声音。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不认得他的声音。(10:3-5)
  “按着名”表按着他们作为基督徒的秉性;“跟着祂”就是听祂的声音,即遵守祂的诫命。所有人都在洗礼时接受这名,因为它包含在这个标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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