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1

321.⑷凡以前与其

321.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那些曾生活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不愿再婚的原因如下:

①他们在灵魂,因而在心智上联结。这种联结因是属灵的,故是双方灵魂和心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结,绝无可能瓦解。我在前面各处已说明,这就是属灵联结的性质。

②他们还通过妻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元素,因而通过丈夫的生命被引入她的生命,以致她从少女变成妻子,另一方面通过丈夫接受妻子的婚姻之爱而在肉体上联结。妻子的婚姻之爱会调整丈夫心智的内在区域,同时调整其身体的内在和外在部位,以便能接受爱、感知智慧;这种状态将他从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关于这些变化,可参看198—199节)。

③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和丈夫所发出的理解气场不断流出,这会完善他们的联结;这种气场及其愉悦氛围包围并联结他们(参看223节)。

④在婚姻中如此联结的夫妻都思想和渴望永恒,而他们的永恒幸福就基于这种观念(参看216节)。

⑤这两个因素使得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体了。

⑥这样的一体不会因一方的死亡被打破,这在灵的视觉面前是显而易见的。

⑦对此,我再补充一个新观点:这二者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分开,因为亡者的灵与未亡者的灵不断生活在一起,直到另一方死亡。那时,他们会再度相逢,重新联结,比之前更温柔地爱着彼此,因为此时他们在灵界。

由此产生以下无可争辩的结果: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不愿再婚。如果配偶死后,他们订立了某种类似婚姻的契约,也是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是外在的,如:家里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以及其它原因。


真实的基督教 #46

46.⑹圣爱的这些要

46.⑹圣爱的这些要素就是宇宙创造的原因,也是宇宙维护的原因。全面审视并仔细检查圣爱的这三个要素,我们会发现它们是创世的原因。第一个要素,即爱自己之外的其他人,是一个原因。这可见于整个宇宙,因为它在神之外,正如这个世界在太阳之外,祂由此能将祂的爱延伸至此,在它上面实践祂的爱,从而找到安息之处。我们也读到:神造天地之后,就安息了,这是安息日的来源(创世记2:2-3)。
第二个要素,即渴望与他人合而为一,也是一个原因。这可见于人被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的事实,这意味着人被造为接受神的爱与智慧的一个形式,因而被造为神能与之结合的一个存在,并且神为了人的缘故能与宇宙万物结合,宇宙万物无非是方法或途径。因为与最终原因的结合也是与居间原因的结合。万物被造都是为了人的缘故,这也可从创世记(1:28-30)明显看出来。
第三个要素,即致力于他人的幸福是一个原因。这可见于天使天堂,天使天堂是提供给每一个接受神爱之人的,其中所有的祝福唯独来自神。神爱的这三个要素也是宇宙维护的原因,因为维护就是持续的创造,就象实质是持续的存在一样。圣爱从永恒到永恒都是相同的,所以,它在创世时如何,在被造的这个世界中仍旧并继续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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