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21.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那些曾生活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不愿再婚的原因如下:
①他们在灵魂,因而在心智上联结。这种联结因是属灵的,故是双方灵魂和心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结,绝无可能瓦解。我在前面各处已说明,这就是属灵联结的性质。
②他们还通过妻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元素,因而通过丈夫的生命被引入她的生命,以致她从少女变成妻子,另一方面通过丈夫接受妻子的婚姻之爱而在肉体上联结。妻子的婚姻之爱会调整丈夫心智的内在区域,同时调整其身体的内在和外在部位,以便能接受爱、感知智慧;这种状态将他从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关于这些变化,可参看198—199节)。
③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和丈夫所发出的理解气场不断流出,这会完善他们的联结;这种气场及其愉悦氛围包围并联结他们(参看223节)。
④在婚姻中如此联结的夫妻都思想和渴望永恒,而他们的永恒幸福就基于这种观念(参看216节)。
⑤这两个因素使得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体了。
⑥这样的一体不会因一方的死亡被打破,这在灵的视觉面前是显而易见的。
⑦对此,我再补充一个新观点:这二者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分开,因为亡者的灵与未亡者的灵不断生活在一起,直到另一方死亡。那时,他们会再度相逢,重新联结,比之前更温柔地爱着彼此,因为此时他们在灵界。
由此产生以下无可争辩的结果: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不愿再婚。如果配偶死后,他们订立了某种类似婚姻的契约,也是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是外在的,如:家里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以及其它原因。
44.这就是神性之爱的性质,这一点从它的气场可以得知;这个气场遍布整个宇宙,并照着各人的状态而影响各人。它尤其影响父母,是他们温柔地爱自己之外的孩子,渴望与他们合而为一,并从自己那里使他们幸福的源头。神性之爱的这个气场不仅影响善人,还影响恶人,不仅影响人,还影响各种动物和鸟类。在生育孩子时,每个母亲不都只想着与孩子合一,并照顾它吗?每只鸟从蛋中孵化幼雏时,不都只想着把它们庇护在翅膀下,用它的小嘴把食物送进它们喉咙里吗?此外,众所周知,就连蛇和毒蛇也爱自己的后代。这种普遍气场尤其影响那些在自己里面接受神的这种爱的人,如那些信神并爱邻舍的人。他们身上的仁爱就是这爱的一个形像。那些不好的人之间的友谊就模仿了这爱,因为人在席上会把更好的东西给他的朋友,亲吻他,拥抱他,握住他的手,承诺给他提供帮助和支持。这爱也是那些同质或相似的人追求结合的渴望和努力的唯一源头。这个神性气场也作用于无生命之物,如树木和植物,但它是通过这个世界的太阳及其热和光来作用的;因为这热从外面进入它们,并与它们结合,使它们发芽、开花、结果;这些类似有生命之物里面的幸福。太阳的热就具有这种作用,因为它对应于属灵之热,即爱。这爱的运作的代表在矿物王国的各种臣民中也能找到。在那里,在种类,因而价值上的不同就取决于这些矿物提炼后所提供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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