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1

321.⑷凡以前与其

321.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那些曾生活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不愿再婚的原因如下:

①他们在灵魂,因而在心智上联结。这种联结因是属灵的,故是双方灵魂和心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结,绝无可能瓦解。我在前面各处已说明,这就是属灵联结的性质。

②他们还通过妻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元素,因而通过丈夫的生命被引入她的生命,以致她从少女变成妻子,另一方面通过丈夫接受妻子的婚姻之爱而在肉体上联结。妻子的婚姻之爱会调整丈夫心智的内在区域,同时调整其身体的内在和外在部位,以便能接受爱、感知智慧;这种状态将他从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关于这些变化,可参看198—199节)。

③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和丈夫所发出的理解气场不断流出,这会完善他们的联结;这种气场及其愉悦氛围包围并联结他们(参看223节)。

④在婚姻中如此联结的夫妻都思想和渴望永恒,而他们的永恒幸福就基于这种观念(参看216节)。

⑤这两个因素使得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体了。

⑥这样的一体不会因一方的死亡被打破,这在灵的视觉面前是显而易见的。

⑦对此,我再补充一个新观点:这二者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分开,因为亡者的灵与未亡者的灵不断生活在一起,直到另一方死亡。那时,他们会再度相逢,重新联结,比之前更温柔地爱着彼此,因为此时他们在灵界。

由此产生以下无可争辩的结果: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不愿再婚。如果配偶死后,他们订立了某种类似婚姻的契约,也是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是外在的,如:家里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以及其它原因。


真实的基督教 #269

269.从天堂每个社

269.从天堂每个社群内的相似现象可以推断,整个天堂如同一个人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每个社群就是一个小型天堂,也像一个人(这一事实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41-87节)。在每个天堂社群中,那些在中央的人好比心与肺,他们享有最强烈的光。这光本身和随之对真理的感知从中央向周边各个方向扩散,从而直达社群里的所有人,并带给他们属灵的生命。我们早就说明,在中央构成心肺区域、享有最强烈的光之人一旦被转走,在他们周围之人的理解力就变得模糊,其对真理的感知变得如此微弱,以致他们感到非常悲痛。不过,一旦中央的人回来了,光就会出现,他们对真理的感知和以前一样。这好比尘世太阳放射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使得树木和植被生长,并且只要太阳在地平线以上,即使没有光线直射或在云层之下的植物也能生长。来自主的天堂之热和光也是如此,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这光本质上是神圣真理,是天使以及世人一切聪明和智慧的源头。故经上论到圣言(也就是道)说: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那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它的光甚至照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1,5,9)
圣言(也就是道)在此表示主的神圣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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