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20

320.⑶对那些没有

320.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那些缺乏婚姻之爱的人没有属灵或内在的纽带,只有属世或外在的纽带。若没有内在纽带将外在纽带保持在秩序和运转中,外在纽带不会持久,好比没扎紧的腰带,风一刮就松垮了。原因在于,属世纽带源于属灵纽带,它的生成无非是一堆属灵事物的聚集。因此,属世纽带若与产生,可以说生出它的相对应的属灵纽带分离,就不再有任何内在纽带,只有属灵纽带所赋予的外在纽带。这外在纽带只是总体上包围并捆扎它,却没有在细节上绑紧它,或一直绑着它。这就是为何对夫妻来说,脱离属灵纽带的属世纽带不会实现心智的联结,因而不会实现意愿的联结,只能实现某些外在情感的联结,而这些外在情感与身体感官相连。

这种人再婚不会遭遇任何阻挠或障碍,因为他们缺乏婚姻的本质元素,因而死亡带来分离后,就没有任何婚姻元素在里面了。因此,如果一个鳏夫有了他所看中且合法的任何女人,一个寡妇有了她所看中且合法的任何男人,他们就会完全自由地把出于感官的情感绑在一起。他们自己只会以属世的方式并出于婚姻的便利来考虑再婚;如为了各种外在需求和实用性,因为某个配偶死后,这些需求和实用性可被取代他/她的另一个人再度恢复。此外,若有机会看到他们的内在思维,如在灵界那样,就会发现他们对婚内同房和婚外淫行不加区分。

由于上述原因,这些人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结婚;死后,纯属世的联结会自动瓦解,分崩离析。因为死亡时,外在情感会随肉体而去,与它一同埋葬,只剩下与内在情感相一致的情感。不过,要知道,世上很难缔结形成内在联结的婚姻,因为主不可能像在天堂那样提供内在相似性的选择。世上的选择会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如地位和条件要平等,要生活在相同的地区、城镇和乡村。在这种情况下,将他们联结起来的,大部分是外在纽带,而非内在纽带。内在纽带唯有等到婚姻持续一段时间后才会显现出来,并且只有表现于外在时,才被认识到。


真实的基督教 #442

442.必须明白的是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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