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我们在此所说的婚姻状态,不是指上一节所讨论的爱情状态,因为爱情状态会产生朝向或远离婚姻的内在倾向。此处指的是婚姻状态,它会产生朝向或远离婚姻的外在倾向。这种状态及其倾向是多方面的。如:
①家里尚有年幼的孩子,必须给他们找一位新母亲。
②想要更多孩子。
③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
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所以若没有一位新女主人,怕有麻烦和意外。
⑤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如在各种商业和贸易中的情形。
⑥此外,它取决于在世配偶的性格,即他/她在第一次婚姻后能否独自生活,也就是能否过没有配偶的生活。
⑦此外,前一段婚姻要么造成对婚姻生活的恐惧,要么造成对它的依恋。
⑧我听说,一夫多妻之爱、性欲,以及对奸污处女和多样化的淫欲会把有些人的心引向对再婚的渴望;有些人害怕犯下通奸罪后会受到法律制裁,或名声扫地,故转而寻求再婚。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原因产生结婚的外在倾向。
477.人被保守在这个巨大的空隙中,一直居于它的中间地带。唯一的目的就是赋予他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这就是属灵的平衡,因为它是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是善与恶之间的一种平衡。所有身处这个巨大空隙的,就其内层而言,要么与天堂天使联结,要么与地狱魔鬼联结;然而如今,要么与米迦勒的使者联结,要么与龙的使者联结。死后,每个人都去往这个空隙中的自己人那里,与具有相似爱欲的人相联,因为爱将那里的每个人和他的同类联结起来,使他自由释放自己的灵魂,延续他以前的生活状态。不过,那时,未与其内在合为一体的外在逐渐被脱去,当这个过程完成后,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则去往地狱,各自去往在主导爱方面与其构成一体的同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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