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9.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我们在此所说的婚姻状态,不是指上一节所讨论的爱情状态,因为爱情状态会产生朝向或远离婚姻的内在倾向。此处指的是婚姻状态,它会产生朝向或远离婚姻的外在倾向。这种状态及其倾向是多方面的。如:
①家里尚有年幼的孩子,必须给他们找一位新母亲。
②想要更多孩子。
③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
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所以若没有一位新女主人,怕有麻烦和意外。
⑤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如在各种商业和贸易中的情形。
⑥此外,它取决于在世配偶的性格,即他/她在第一次婚姻后能否独自生活,也就是能否过没有配偶的生活。
⑦此外,前一段婚姻要么造成对婚姻生活的恐惧,要么造成对它的依恋。
⑧我听说,一夫多妻之爱、性欲,以及对奸污处女和多样化的淫欲会把有些人的心引向对再婚的渴望;有些人害怕犯下通奸罪后会受到法律制裁,或名声扫地,故转而寻求再婚。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原因产生结婚的外在倾向。
441.而那些在行为中视回报为根本目的者的情形就截然不同了。他们就象为了获利而交友、并貌似发自内心送出礼物、提供服务、表白友情的那类人。但是,一旦没能获得所期待的好处,他们扭头就走,断绝友情,加入前朋友的仇敌和诋毁者之列。他们也象为了工资才喂养婴孩的奶妈,她们当着父母的面亲吻和爱抚婴孩,而一旦得不到最好的食物和丝毫的报酬,就会疏于照顾,粗鲁地对待和打骂他们,对他们的哭喊一笑置之。
他们还象那些出于我欲和物欲的爱国者。这种人声称他们愿意为自己的国家贡献财富和生命;然而,若得不到名利的赏赐,他们就会诋毁自己的国家,甚至与敌人勾结。他们还象只为工资牧养羊群的牧人;若工资未按时发放,他们就会利用自己的权杖把羊群赶离草场,驱入旷野。他们又象仅仅为了薪俸履行职责的牧师;显然,他们根本不关心自己负责引导的灵魂的救赎;他们行善并非为了大众利益,而是为了出于我欲和物欲的乐趣,这就是他们生命的气息和唯一认可的良善。诸如此类的其他他大同小异,激发他们的目的完全居于主导地位,属于职务的居间原因若无助于这目的,就会被撇弃。
这就是那些在关乎救赎的事上要求得到回报之人的情形。死后,他们自信满满,要求进入天堂;但当被发现毫无爱主之心,也毫无爱邻之心时,他们就被送去接受关于仁和信的教导。若拒绝接受教导,他们就被逐出去,加入同类的行列,其中有些人会向神发怒,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回报,并称信纯粹是虚构的理由。他们就是圣言中“雇工”所指的那类人;他们被分配在教堂庭院从事最卑微的服务。从远处观之,他们看似正在劈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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