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8.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真正的婚姻之爱就像一架天平,能权衡再婚的倾向。以前的婚姻之爱越接近真爱,再婚的倾向就越消退。相反,以前的婚姻之爱越远离真爱,再婚的倾向就越增长。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婚姻之爱与心智的联结在程度上是同等的;一方配偶死后,只要对方仍活在世上,这种联结就会持续下去;它将再婚的倾向保持在平衡中,如同保持在一架天平上,根据真爱归为己有的程度而使天平倾斜。但是,由于现在很少有人靠近这爱,顶多迈出几步,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天平接受了倾向的附加重量后,通常上升到平衡点,然后在那里摇摆一下,就偏向另一侧,也就是婚姻那一侧。
对那些前一段婚姻中的爱情远离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情况则截然相反。这是因为远离这爱与心智的分离在程度上是同等的。一方配偶死后,只要对方仍活在世上,这种分离也会持续下去,并进入对方与配偶意愿分离的意愿,导致倾向于一个新的联结。在这种意愿倾向促使下,朝此方向的思维会带来以一种更紧密、更令人愉快的联结而共同生活的希望。
再婚的倾向是由以前的爱情状态产生的,这是众所周知的。此外,理性也能看清这一点,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含有失去的恐惧和随失去而来的悲伤,这种恐惧和悲伤就处于心智的至内在区域。正因如此,由这爱所产生的这些情感越是同在,思维和意愿,因而意图中的灵魂就越倾向于和它原来与之同在并存在于其中的那个人同在。由此可知,心智照着它在前一段婚姻中所体验的爱情程度而与另一段婚姻保持抗衡。正是这爱使得夫妻死后会重新结合,像在世时那样彼此恩爱。不过,如前所述,现在这样的爱情极其罕见,人们几乎连手指都没触碰过它。那些没有触及它的人,尤其那些相差甚远的人,死后都渴望与另一个女人或男人结合,就像他们在前一段冷淡的婚姻生活中渴望分离那样。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讨论这两类人。
24.⑴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迄今为止,人们普遍以为,在最后审判之日,就是当灵魂回到自己的身体,从而享有被认为只属于身体的官能时以先,人不会进入天堂或地狱。许多简单人被那些研究人的内在状态,并妄称智慧的人误导接受了这种信念。这些人根本不思想灵界,只思想自然界,因而不思想属灵人,所以不知道每个人在属世人里面所拥有的属灵人和属世人一样拥有人的形式。因此,他们从来没有想到属世人从他的属灵人那里获得自己的人的形式。然而,他们原本能够看出,属灵人随意作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而属世人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正是属灵人在思考和意愿,因为属世人凭自己无法做到这一点。属灵人的思维和意愿是属世人的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属世人照着属灵人的意愿行动,也照着属灵人的思维说话,并且如此彻底,以至于行为无非是意愿,言语无非是思维。这是因为若除去思维和意愿,言语和行为就立刻停止。由此可见,属灵人才是真正的人,它存在于属世人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这意味着属世人是属灵人的一个形像,或说它的外在形式必是相似的,因为属世人的任何部分或粒子,若不从属于属灵人的行为,或说没有属灵人在其中活动,就毫无生命。但属灵人无法被属世人看见,因为属世之物看不见属灵之物,属灵之物却能看见属世之物;这符合秩序,反过来则违反秩序。因此,属灵之物流入属世之物是可能的,反过来是不可能的;这适用于视觉,因为视觉也是流入的。被称为人之灵的,正是属灵人,它在灵界处于完整的人的形式,并且(译注:肉体)死后会继续活着。
由于前面所说的聪明人或大思想者,对灵界一无所知,因而对人的灵一无所知,所以他们获得这种观念:一个人不可能拥有人的生命,或说不可能作为一个人活着,直到他的灵魂回到他的肉体,再次拥有肉体感觉。这就是关于复活的那些虚妄观念的根源,如:肉体虽被虫子或鱼吃光,或化为尘土,却仍将凭神性全能再次被收聚,重新与灵魂结合;这些事只有在世界结束时才会发生,到那时,可见的物质宇宙将要毁灭。还有其它类似观念,所有这些观念都是不可思议的,乍一看就是不可能的,并且违反神性秩序。因此,这些观念逐渐削弱了许多人的信仰,因为那些智慧思考的人无法相信他们完全不明白的东西;一个人无法相信不可能的事,也就是人判断为不可能的事。所以,那些不相信死后生命的人就利用这个论据来支持他们的否认。然而,人死后立即复活,然后被赋予完整的人的形式,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说这些事是为了进一步证实: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由此可推知,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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