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8.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真正的婚姻之爱就像一架天平,能权衡再婚的倾向。以前的婚姻之爱越接近真爱,再婚的倾向就越消退。相反,以前的婚姻之爱越远离真爱,再婚的倾向就越增长。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婚姻之爱与心智的联结在程度上是同等的;一方配偶死后,只要对方仍活在世上,这种联结就会持续下去;它将再婚的倾向保持在平衡中,如同保持在一架天平上,根据真爱归为己有的程度而使天平倾斜。但是,由于现在很少有人靠近这爱,顶多迈出几步,所以对大多数人来说,天平接受了倾向的附加重量后,通常上升到平衡点,然后在那里摇摆一下,就偏向另一侧,也就是婚姻那一侧。
对那些前一段婚姻中的爱情远离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情况则截然相反。这是因为远离这爱与心智的分离在程度上是同等的。一方配偶死后,只要对方仍活在世上,这种分离也会持续下去,并进入对方与配偶意愿分离的意愿,导致倾向于一个新的联结。在这种意愿倾向促使下,朝此方向的思维会带来以一种更紧密、更令人愉快的联结而共同生活的希望。
再婚的倾向是由以前的爱情状态产生的,这是众所周知的。此外,理性也能看清这一点,因为真正的婚姻之爱含有失去的恐惧和随失去而来的悲伤,这种恐惧和悲伤就处于心智的至内在区域。正因如此,由这爱所产生的这些情感越是同在,思维和意愿,因而意图中的灵魂就越倾向于和它原来与之同在并存在于其中的那个人同在。由此可知,心智照着它在前一段婚姻中所体验的爱情程度而与另一段婚姻保持抗衡。正是这爱使得夫妻死后会重新结合,像在世时那样彼此恩爱。不过,如前所述,现在这样的爱情极其罕见,人们几乎连手指都没触碰过它。那些没有触及它的人,尤其那些相差甚远的人,死后都渴望与另一个女人或男人结合,就像他们在前一段冷淡的婚姻生活中渴望分离那样。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讨论这两类人。
383.⑴恶人无信,因为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恶属于地狱,因为那是一切恶的源头;信属于天堂,因为构成信的一切真理来自天堂。人只要活在世上,就被保持并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在那里处于属灵的平衡,以便赋予他自由意志。地狱在他脚下,天堂在他头上。凡从地狱升上来的,都是恶与假,凡从天堂降下来的,都是善与真。人处在这两个对立面中间,同样处于属灵的平衡,能自由选择、接受这个或那个,然后归为己有。若选择恶与假,他就与地狱相联;若选择善与真,则与天堂相联。
由此不仅清楚可知恶属于地狱,信属于天堂,还可知这二者无法共存于同一个主体中,即同一个人中。否则,这人会被扯向不同的方向,仿佛有两根绳子系在他身上,一根向上拉他,一根往下拽他,因此,他就象是悬在半空中。他还像一只上下翻飞的乌鸫:向上飞时敬拜神,向下飞时敬魔鬼。谁都能看得出,这其实是亵渎。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除非恶这个或爱那个,正如主在马太福音(6:24)所教导的。
哪里有恶,哪里无信。这一点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如:恶就像火(地狱之火无非是恶欲),像烧麦秸那样烧毁、削减信,直到将它及其所属的一切都化为灰烬。恶居于黑暗,信居于光明;恶藉着假灭绝信,好比黑暗灭绝光明。恶黑如墨,信白如雪、清如水;恶抹黑信,如同墨染黑雪和水。还有,恶无法与信之真结合,好比恶臭无法与芳香混合,或尿液无法与美酒混合;这二者无法共存,否则就好比发臭的死尸和活人躺在同一张床上;它们无法共居,否则,好比狼住进羊圈,鹰栖在鸽房,狐狸宿在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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