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揭秘启示录 #708

708.启16:17

708.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同时进入改革宗教会之人中间的一切的来自主的流注。“第七位天使倒他的小瓶”在此处和前面一样,表示流注。“空气”表示感知和思维的一切,因而他们信仰的一切,进而也表示那里所有处于与仁分离之信之人的总体品质;事实上,“空气”表示他们的呼吸;而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因而对应于感知和思维,也对应于信仰;因为信仰照着理解力的感知而属于思维。这种对应关系是存在的,并且在灵界,每个人都照其信仰而呼吸,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五部分已经充分说明。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