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704

704.凡从天堂接受

704.凡从天堂接受启示者,都能从内心领悟到,上述经文中提到的肉和血不是指真的肉和血,这二者在属世义上皆表示他们要纪念的十字架受难。故,当耶稣设立晚餐作为最后一个犹太人逾越节、第一个基督教复活节时,祂说:
  这为的是纪念我。(路加22:19;哥林多前书11:24, 25)
  同样,饼和酒不是指真的饼和酒,但在属世义上,它们与肉和血有着同样的含义,也就是说,祂的十字架受难,因为经上记着:
  耶稣掰开饼,递给门徒,说:“这是我的身体。”又拿起杯子,递给他们,说:“这是我的血。”(马太26:26-28;马可14:22-24;路加22:19-20)
  因此,十字架受难也就是所谓的杯(马太26:39,42,44;马可14:36; 约翰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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