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678.在灵界,不但婴儿,而且所有其他人也通过洗礼加入基督徒,其原因在于,灵界的各族和各国皆根据他们的宗教信仰相互区分。基督徒在中间,伊斯兰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后面是各类偶像崇拜者,犹太人在外围。此外,凡属同一宗教者皆被安排进社群。在天堂,主根据对神向邻之爱的情感进行安排;在地狱,则根据与这两种爱对立的情感,即恶之私欲进行安排。在灵界,天堂和地狱皆以此来表示,一切事物均以最精细的秩序被排列,无论整体还是部分,也就是说,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整个宇宙的维护皆依赖于这精细的秩序,除非每个人出生后就有表明他所属宗教的某种标志,否则那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若没有基督徒的标志,即洗礼,那么某些伊斯兰教或拜偶像的灵就有可能附到新生的基督教儿童、甚至年轻人身上,向他们呼入朝向自己宗教的倾向,从而分散他们的心智,使他们疏远基督教,这将是对灵界秩序的扭曲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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