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668

668.洗礼是被命令

668.洗礼是被命令的,约翰在约旦河的洗礼明显证实了这一点,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都出去到约翰那里(马太3:5, 6; 马可1:4, 5);同样,主,我们的拯救者自己也受约翰的洗(马太3:13-17);最后,祂吩咐其门徒给万民施洗(马太28:19)。只要人想要明白,谁意识不到在那惯例里有某种神圣的东西呢?这神圣之物至今被隐藏,因为之前圣言灵义没有被揭示出来。现在要揭示这灵义,因为本质上的基督教会才刚刚起步。先前的教会仅仅是名义上的基督教,事实与本质上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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