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610.对于上述内容,我要补充以下几点:人的重生不是瞬间发生的,而是从他在世上的生命开始直到临终逐渐进行的,之后继续并得到更好的完善。因为人通过与肉体邪恶争战并得胜而被改造,人子对七个教会的每一个说,祂会将果子赐给得胜的人。对以弗所教会说:
得胜的,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对士每拿教会说: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对别迦摩教会说:
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启示录2:17)
对推雅推喇教会说:
那得胜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对撒狄教会说: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5)
对非拉铁非教会说:
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对老底嘉教会的使者说:
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最后一点:人重生到什么程度,也就是说,他的重生向着完美推进到什么程度,他就不再将良善与真理,即仁与信归给他自己,而是唯独归给主到什么程度;因为他逐渐所吸收的真理会清楚会教导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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