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584.由此清楚可知,属世生产与属灵生产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由这种对应关系可推知,怀孕、妊娠、出生和抚育不仅可以论及新生,还可论及它们的实际存在。重生那一章以适当次序讨论了它们的性质,在此仅说明,男人的精液在理解力中内在地成孕,在意愿中成形,由此被输送到睾丸,在此披上属世的包裹物,进而被引入子宫,进入世界。此外,人的重生和植物王国的一切事物也存在对应关系;因此,在圣言中,人也被描述为一棵树,他的真理被描述为树的种子,他的良善被描述为树的果实。坏树可以说能再生,然后结出好果和好种,这一点从嫁接与芽接明显可知,因为尽管同样的树液从根经由树干上升到嫁接或芽接点,但它随后被转化为好树液,将这树变好。教会中那些被嫁接到主里面的人也一样,正如主以这些话所教导的: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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