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535

535.由于本章最后

535.由于本章最后几节(564-566节)所说的诸多原因,真正的悔改,即“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祈求主,开启新生活”,对改革宗基督教界来说极其困难,所以我在此提出一个相对容易的悔改,即:当人正思想某种恶行,并打算付诸行动时,他可以对自己说:“我正思想这个邪恶,也准备行动,但因为它是罪,所以我不能这样做。”这样做会起到遏制地狱注入诱惑,并防止它进一步发展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谁都能指责别人意欲行恶,并对他说:“不能那么做,这是罪过”;但却发现很难对自己这么说。原因在于,对自己说这种话会触及意愿,而对别人说这种话仅触及最接近听觉的思维。
在灵界曾做过一次调查,以查看谁能实践真正的悔改,结果发现,这样的人稀少得如同浩瀚沙漠中的鸽子。有人说,他们能以较容易的方式悔改,但不能在神面前省察自己,忏悔自己的罪。然而,凡出于宗教因素行善的人皆避免犯下实际恶行,但他们极少反思属于意愿的内在问题,以为自己不会行恶,因为他们在行善,确切地说,他们以为善行会遮盖恶行。但是,我的朋友,仁爱的起点是避开邪恶。圣言、十诫、洗礼、圣餐、甚至人的理性都教导这一点,因为若没有某种自我反省,人如何摆脱并除去邪恶呢?若非良善从内在洁净,它如何变成良善呢?我也深知,凡具有宗教信仰的人,以及理性功能正常的人,读到这些内容时,都会点头表示赞同,也会视之为纯正的真理,然而仍旧很少有人实实在在去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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