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511

511.教会不可能存

511.教会不可能存在于任何人里面,除非他的罪被移除。谁都有可能凭理性得出这个结论,并且这个结论还能通过以下对比来说明:谁会将绵羊、小山羊、羔羊赶到满了各种野兽的田野或森林里去呢?不得先把它们驱逐出去吗?谁能将长满荆棘和荨麻的地块打理成花园呢?不得先铲除这类有害杂草吗?谁能在敌人所把持的城市引进一套基于正义的管理形式,或实现独立自主呢?不得先将敌人驱逐出去吗?人的罪恶也差不多是这样,它们就像野兽、荆棘和荨麻或敌人。教会无法与罪恶共存,正如人无法与动物园中的老虎、豹子共同生活,也无法睡在撒满毒草的床上,或头枕塞满毒草的枕头,同样无法晚上睡在地板下有死尸坟墓的教堂。那里的鬼魂岂不会像复仇女神那样骚扰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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