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500

500.若不赋予人在

500.若不赋予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神能在一天之内引导全世界的人信祂,这种观念是误解神的全能造成的结果。那些误解神的全能之人可能以为,要么不存在次序之类的事,要么神既能依照次序行事,也能违背次序行事。而事实上,若没有次序,创造是不可能的。次序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人能成为神的形像,从而使他在爱与智慧上越来越完善,因而越来越成为神的形像。为了这一目的,神在人里面不停作工;但是,若没有能使人转向神,反过来与祂联结的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那么这一切将是徒劳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正是由于次序的存在,整个宇宙及其万有才能通过并照着它被创造。因为一切创造皆通过并依照次序实现,所以神被称为次序本身。因此,无论我们说违背神序行事,还是说违背神行事,意思都一样。事实上,神自己也无法违背自己的神序行事,因为这样做就是违背祂自己。故,祂照着为次序的祂自己引领所有人,将迷途者和堕落者导入次序,使抵制者转向次序。
如果人受造时没有被赋予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那么对于全能的神来说,还有比引导全世界的人信主更容易的事吗?难道祂不能将这信直接或间接植入每个人?直接地,就是凭祂的绝对权能和不可抗拒的作工,即永远不停地瞄准人的救赎;间接地,就是若他不接受,便使他受到良心的痛苦,或经受导致昏迷的身体抽搐和严重的死亡威胁;或更进一步,打开地狱,向他展示手持可怕火把的魔鬼;又或从地狱召来他们曾经相识的死人,以狰狞的幽灵形式向他显现。但亚伯拉罕对地狱中财主所说的话回应了这些联想:
若不听从摩西和众先知,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听劝。(路加福音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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