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476

476.从婴孩直到老

476.从婴孩直到老年,每个人在灵人界的位置或地点都在变化。婴孩时,他被保守在朝北部的东区;少年时,他开始学习宗教基础知识,于是便逐渐从北向南移动;青年时,他开始实践自己的想法,便继续南移;后来,他能自主判断,成为自己的主人,随着他内心在关乎神和对邻之爱的事上逐渐成长,便进入朝东的南区。然而,他若倾向并吸收邪恶,就会向西移动。凡在灵界者,皆照方位拥有自己的居所:住在东方的,是那些从主拥有良善的人,因为这就是主在当中的太阳所在之地;住在北方的,是那些无知的人;住在南方的,是那些聪明人;而住在西方的,则是那些恶人。
被保守在这个空隙或中间地带的,是人的灵而非肉身;人的灵因趋向善或恶而不断改变自己的状态,所以它的位置或地点也在各个地区转移,并与住在那里的灵人相联。但必须知道,并不是主将人转到各个地方,而是人自己朝各个方向转移。他若选择善,就与主同在,确切地说,是与他同在的主将他的灵转向东方。然而,他若选择恶,便与魔鬼同在,确切地说,是与他同在的魔鬼将他的灵转向西方。应该注意的是,在此使用天堂这个术语的地方,也是指主,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使用魔鬼这个术语的地方,也是指地狱,因为凡在地狱者皆为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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