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317

第14章 再婚

第14章 再婚

317.有一个问题可能会引起争论,即婚姻之爱,也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爱,在一方配偶死后,能否分离,或转移,或被覆盖;还有,再婚与一夫多妻是否有共同之处,因而可否被称为连续的一夫多妻。更不用说推理者惯于堆积上重重疑点的其它许多问题。因此,为叫那些在幽暗中推理这些婚姻的调查专家看到一丝曙光,我觉得有必要将以下要点呈给他们的判断力,即:

⑴一方配偶死后,是否再婚取决于以前的婚姻之爱。

⑵它还取决于他们生活所在的婚姻状态。

⑶对那些没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再婚没有任何阻挠或障碍。

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婚姻之爱的状态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

⑸少男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不同于少男与寡妇的。

⑹鳏夫与少女的婚姻状态也不同于鳏夫与寡妇的。

⑺就爱情及其属性而言,这些婚姻的种类和多样性数不胜数。

⑻寡妇的处境比鳏夫的更艰难。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真实的基督教 #336

336.以下信条源于

336.以下信条源于古人的智慧:宇宙及其中万有皆关乎善与真;因此,关乎教会的一切皆关乎爱或仁与信,因为从爱或仁流出的一切被称为良善;从信流出的一切被称为真理。由于仁与信明显完全分开,但又必须在即将成为教会成员,即内有教会之人里面联结起来,所以,古人便争论这二者谁为先,因而谁理应被称为头生的。其中有的说真理是首先的,因而信是首先的;有的则说善是首先的,因而仁是首先的。因为他们发现,人出生后不久就开始学习说话和思考,并通过学习知识逐渐发展他的理解力,他就这样学习和理解何为真理,后来则藉着这些方法学习和理解何为良善。因此,他首先学习何为信,然后学习何为仁。凡如此理解这个问题的人,都以为信之真是头生的,仁之善是后生的。为此,他们将长子名份的显贵和特权授予了信。然而,这些人用大量支持信的论据淹没了自己的理解力,以致他们看不到:信若不与仁结合,就不是信;仁若不与信结合,就不是仁,因此它们构成一个整体。若不如此结合,二者对教会都没有任何价值。下文将说明,它们完全构成一体。
但作为引言,我先简要说明它们如何或以哪种方式构成一体。这对阐明下文很重要。信,也就是真理,在时间上是首先的;而仁,也就是良善,在目的上是首先的;在目的上首先的,才是真的首先,因为它是首要的,故而也是头生的;而在时间上首先的,并非真的首先,只是表面上的首先。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以建教堂、房子,布置花园和预备耕地来对比说明。从时间上看,建教堂首先要打地基、砌墙、盖屋顶,然后安置圣坛、建讲台;而从目的上看,建教堂首先是为了在里面敬拜神,前期工作就是为这个缘故而做的。从时间上看,建房子首先要建外面部分,还要对它进行各种必要的装饰;而从目的上看,建房子首先是为了此人和其他家人舒适居住。从时间上看,布置花园首先要平整土地,翻土,植树,播下有用植物的种子;而从目的上看,布置花园首先是为了这些事物所带来的好处。从时间上看,预备耕地首先要平整土地、耕地、耙地,然后播种;而从目的上看,预备耕地首先是为了庄稼,因而是为了它将发挥的功用。
通过这些对比,谁都能推断出何为本质上的首先。凡想建教堂、房子,或布置花园、预备耕地的人,谁不先考虑它的用途?在寻求方法实现它的时候,谁不在心里惦念着并盘算它?因此,我们可以断定,信之真在时间上是首先的,而仁之善在目的上是首先的;后者由于是首先的,故实际上在心智中是头生的。
但是,有必要知道何为信,何为仁,以及各自的本质;若不将各自分成若干论点,即将信与仁分别分成若干点,就无法得知这一切。所以,先按以下标题论述信:
⑴得救之信是信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⑵信的概要是凡生活良善、信仰正确者皆被主拯救。
⑶人获得信的途径是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
⑷大量仿佛集结成束的真理会提升和完善信。
⑸无仁之信并非信,无信之仁亦非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
⑹主、仁与信合为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与理解力合为一体;若它们分开,各自会象珍珠化为粉末一样消失。
⑺主是人里面的仁与信,人是主里面的仁与信。
⑻仁与信共存于善行。
⑼有正信,不正当之信和伪信。
⑽恶人无信。
现分别解读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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